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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电话营销尚待规范

发表日期:2009-09-10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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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电话营销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题目也不断出现,已引起了监管部分的重视。12月4日,保监会在网站上公布对中美大都会人寿电话销售误导的行政处罚:由于在分红产品销售过程中没有对分红不确定性、犹豫期、中途退保损失等与合同有关的重要内容进行提示,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这也是保险电话营销开展以来的首张罚单。

  电话营销题目渐显

  电话营销作为一种新奇的营销方式以低本钱、广覆盖为多家保险公司采用。招商信诺人寿、海康保险、联泰大都会人寿、中美大都会人寿等公司都将电话营销视为业务拓展的重要渠道。

  近两年,随着电话营销业务面的展开,题目日渐显现。目前,保险公司电话营销有直接电话销售以及与银行合作两种方式,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诸如“存款送保险”、夸大保险责任和收益等误导现象,有些保险公司甚至未经消费者书面同意就通过信用卡扣取保费。

  据上海消保委的统计数据显示,往年涉及银行信用卡“嫁接”保险销售的相关投诉占比已达到10.26%,“消费者知情权难保障”、“信息外泄”以及“扣款比较随意”成为保险电话营销最遭诟病的三大题目。

  不少消费者反映,通过电话方式销售保险,消费者不能具体、完整地了解保险的具体内容,也不完全知晓通过这种方式购买保险的程序。此外,通过电话方式倾销保险难让消费者辨别倾销人的身份并评估其资质。更为重要的是,信用卡扣款必须在消费者本人签名确认后才可进行,但电话销售在从信用卡用户的账户中扣保险费款项时,省往了消费者签名确认的环节,这其中存在不小的风险。

  核保产品都待细化

  针对日益增多的投诉反馈,监管部分终于念起“紧箍咒”。在中美大都会人寿受罚之前,保监会于今年5月底出台《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根据要求,除了必要的风险提示外,寿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还不能未经投保人同意就自动续保、不能未经持卡人书面同意扣取保费、也不可以以银行身份电话销售保险。同时,保险公司在电话营销中,也应对拒保客户做记录,避免二次滋扰。

  沪上某合资寿险公司副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话营销这个渠道本身并没有太大题目,但电话坐席职员本身存在业绩压力,加上电话渠道的特殊性,比较轻易发生解释不清、程序分歧规等情况。在防止误导方面,每一家从事电话营销的公司有必要建立特殊的核保团队,对每一位新客户进行回访,确认相关权益和义务的知晓。

  也有专家指出,分红险之类专业性要求高、本身较为复杂的险种不太适合电话营销渠道。究竟电话营销的倾销用语稍有“口误”,保险产品就会“变味”,投保人的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所以一般电话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应简明易懂、便于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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