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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条件”的营销必败

发表日期:2009-11-12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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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是人人渴看和追求的境界,一个人或一家企业一旦获得成功,准会引起无数人的关注。于是,成功的人或企业就成为榜样,成为人们学习的教科书。很多人看到别人从事某个项目成功了就快速跟进,看到别人“一招致胜”,也不甘落后地跟从,结果很多模仿者都死了。看到败下阵来的模仿者,总令人想起齐白石说过那句“学我者生,似我者死”的名言。这种现象笔者暂且称之为“漠视条件的营销”。

  现实中,“渠道为王”、“决胜终端”是商家耳熟能详的关键词,放眼市场各家做法也几乎雷同。咨询界人士不断推出新概念,给营销冠名,理论上似乎找到营销的真缔和题目的结症,但在付诸实践时理论却屡屡失灵,因而专家受到质疑,理论受到否定。在概念满天确当今,我们不否认一些概念本身就很牵强,它的诞生仅仅是有人想当“学说创始人”而硬生生地拉扯出来的废物。同时,我们还得承认有些概念确实堪称创举,是可以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题目是正确的理论在实践中遭遇尴尬时,是概念的错还是执行的错?

  辩证唯物主义以为,凡事都有因果。在营销活动中,很多人看到他人的成功,就是看到他人获得的结果,而对他人取得成功的原因却知之甚少。更多人是在观察他人的成功时,对原因的熟悉出现偏差,往往把原因简单化了。如张三在建材市场开店买地板成功了,李四只看到在该建材市场开店会赚钱,紧跟其后却失败了。又如某一品牌橱柜靠招商加盟连锁经营做大做强了,而其它品牌也照搬模式跟进却失败了。从辩证的方法上看,结果的不同,必定是其原因的不同。

  促进营销活动的成功和导致失败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从理论上讲,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之分,但在营销活动为实现某一具体目标而改变对象时,内、外因的相互作用就形成一个整体的“条件”。内因可看成是企业自身所具备的相应条件,如人力资源、资金实力、产品〈质量、外观、价格〉、经营规模、区域上风等方面;外因则如营销策略、消费群体、市场需求、市场现状等。不同的企业内因是尽对不同的,相同的做法也就必然导致不同的结果。如一位地板经销商,把开发新楼盘小区和室内设计师渠道的想法向笔者咨询,他的想法缘于其它品牌地板经销商如此做法取得不小业绩。笔者了解发现,这位地板经销商并不具备在某个楼盘小区业主资源垄断性,难在时间上获得商机;同时,针对特定目标楼盘业主消费能力的产品种别不明确;而在把设计师当作直通终真个渠道来做,他又缺少公关型的美女业务员,甚至公司里头没有女性业务员,与竞争对手的异性情感甚至色情营销无法比拼〈当然这也是当今市场的不正常现象〉。又如,有的企业投放广告能够快速拉动销量,这广告就不是内因,能够拉动销量是产品适销对路、终端促销职员得力、产品线下网络成熟等内因,以及营销策略正确等外因共同促成“拉动销量”的结果的发生。而其他人简单地把广告当作内因,以为投放了广告就必然取得结果,由此也投放了相同的广告,其结果也就自然产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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