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更是酒类销售的旺季;但是,销售风险却同样在增加。好酒不仅醉亲人朋友,同样也让心怀歹意之徒沉醉。一些“颇有贸易头脑”的恶意之徒也盯上了竞争激烈的酒业。下面,笔者把发生在身边的几起酒业案例与同行交流,看能对酒业同行有所启发帮助。
案例一:
J酒业为公司是某一大品牌的买断子品牌的全国总经销。元月的一天,J酒业公司的销售内勤梅小姐接到一个需要团购的陌生男子电话。在电话里,该项男子诡秘称其单位要购买J公司的100件高端酒(6支装,单支市场价300元左右),并提出了回扣,同时一再要求梅小姐不要声张并为其保密。
对于此种“贸易惯例”,梅小姐自然明白,以至于梅小姐在接电话时的声音都很小,连旁边的同事都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此外,该男子提出要求J公司带上发票和回扣款,把货送到某指定地点进行现货交易。为赶在年底春节前多为公司出点货并多拿些提成,况且价值10万元的货虽不是什么大数目但也不是个小数目,梅小姐欣然同意。
由于考虑到该男子要求回扣,梅小姐的判定便发生了错误,心想只要回扣的现款在自己手里,就不会被骗。于是,梅小姐说服了公司财务职员开好了发票并拿到了约定好的回扣款之后,就安排了公司的一个行政职员和一个后勤职员二个男生租了辆车把货送到约定的地点。
约定的地点是一个城乡结合部的一条街中的一个商展。货到之后,电话中的陌生男子拿过发票后便对这二个人说把货就卸在这个商展里,然后和他往公司取钱。于是J公司的这二个人就稀里糊涂地把货搬下来放进商展里,然后陌生男子把商展门一锁就骑上一辆摩托车带着二人往公司取钱。当坐着摩托车拐过一个街道时,行政职员忽然感觉到不对劲(还算有点社会经验)。于是乘车速慢时跳下车往放酒的商展跑。前后也就是10多分钟的时间,当他回到商展前,透过卷帘门的缝隙发现里面的货已没有了影子(幸好没有把回扣款现场给陌生男子,否则损失就更大了)。于是赶紧打电话报警,后来就是石沉大海了。
本案中,行骗职员实在骗的是货。首先,他用回扣作为障眼法让梅小姐放松了警惕而掉进了圈套;其次,其利用现款现货交易这种与款到发货的原则相模糊的手法也让财务职员放松了警惕;再者,送货职员也没有把握好“款得手才卸货”的原则,从而整个治理制度的几个重要环节都没有被有效地执行,才使得骗子得手。
案例二:
A公司总部在广州,是一个白酒品牌的全国总经销。一天,一个间隔2000多公里的北方L市的电话打到A公司销售部。在电话中,得知A公司在当地市场还没有开发之后,一个充斥着买家般的自豪的、牛气成熟的女性的声音声称自己公司是S省某团体在L市的子公司,其公司每年都要大量地团购酒作为企业自用及公关招待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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