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的连锁店遍布街头,而连锁店的正确的概念是什么,并不是每个创业者都清楚的。本文将对此进行具体的解释。Rs4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的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体。Rs4
连锁店具有经营理念、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商品和服务、经营治理四个方面的一致性,在此条件下形成专业治理及集中规划的经营组织网络,利用协同效应的原理,使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议价能力加强、物流综合配套,从而取得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零售业不论走向何方,都将迈向连锁经营。Rs4
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治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Rs4
特许经营的定义Rs4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 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同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用度。[1997年11月国内贸易部发布的《贸易特许经营治理办法(试行)》第二条]Rs4
特许经营是一种贸易经营模式,而不是一个行业。按照组织分工原则,总部(特许者)负责经营战略规划、商品服务开发等,可以为加盟店(被特许者)提供整套经营技术,并通过培训以及不中断的意见、调查和发展计划以及同一采购配送和广告宣传来帮助加盟店获得更大的收益。而加盟店则可以用较少的投资在短时间内获得经营决窍,并把精力集中放在经营治理、顾客服务上。对于总部来说,通过特许经营可以在短时间内以较少的资金投进迅速扩张。Rs4
总部以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保证金和其它用度等方式从加盟店中提取一部分收益[《贸易特许经营治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其中加盟金亦称特许费,一次性收取(一般占投资额的10~15%?K;特许权使用费是在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比例收取;为确保加盟店履行合同,总部可要求加盟店交付一定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退还;其它用度(如广告费),或按一定比例收取或根据总部提供的服务而定。Rs4
特许经营是一种最简单、成功率最高,在世界各地最易通行的经营模式。因而,特许经营从19世纪末至今在全球常盛不衰。Rs4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2001年中国国内已有600多个特许经营体系,18000个特许经营网点,除了加油站和汽车的锁体系以外,特许经营的营业额达到300亿元人民币。R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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