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之二:犯罪嫌疑人均长期从事违法经营卷烟
魏志章和魏庆章从事非法经营卷烟已有十多年,曾被多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处罚过,但此两人屡罚屡犯。陈菊萍也是早在一年前,就有群众反映其从事非法经营的。
特点之三:有严密的供销网络组织
根据把握的情况来看,魏志章、魏庆章、陈菊萍各自至少跟10个以上的下线保持着联系,并且通过“电话订货”和“送货上门”的方式。
特点之四:制假反应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在所查获的犯罪案当中,有很多卷烟甚至连烟草公司也是刚开始经营的,如“苏烟”等。另有一些则是烟厂新推出的品牌,如“国际蓝五一”制假贩假速度基本上与烟厂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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