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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中国式离婚五大失误

发表日期:2009-12-29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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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昭莉 产业技术组首席研究员

  娃哈哈与达能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近期暂时告一段落,娃哈哈商标终裁回娃哈哈团体所有。12年婚姻,一朝决裂,双方都难逃干系。达能与其在国外传媒诸如“中国经济足够强大,不像之前那样需要外国资本了?”种种猜疑中寻找安慰,还不如仔细审阅一下与娃哈哈联姻中的种种失误。

  娃哈哈与达能12年纠缠

  达娃纷争事件纪要

  年度

  标志性事件

  细节

  1996

  达娃联姻

  达能团体、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9%,49%和2%

  1997~1999

  娃哈哈商标转让

  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双方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997

  达能控股

  香港百富勤将2%股权转售达能,达能获得51%的控股地位

  1997~今

  娃哈哈建非合资公司

  娃哈哈团体投资设立非合资公司,产品沿用“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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