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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的三大原则 马云不仅要想更要做

发表日期:2010-01-17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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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一:创业不是“置之死地”

  马云一直是个不循分的人,很早就已经开始创业。最初和一帮铁哥们成立了一个翻译社,后来他甚至背着麻袋往义乌贩卖小商品。再后来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意识到:互联网必将改变世界!固然当时在杭州甚至还没有开通拨号上网业务,就是远在美国的杨致远也不过刚刚创建雅虎不到一年。但马云却萌发出一个想法:我要做一个网站,把国内的企业资料收集起来放到网上向全世界发布。

  很多人都以为马云的成功在于他敏锐的发现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过是提前登上了那条驶向黄金岛的大船。实在,我觉得他的成功不在于他如何的敏锐,而在于他的闯劲,当然马云并不是猛张飞,提上枪就上马杀敌了。在95年创办最初的“中国黄页”踏进互联网行业之后,97年底马云跑往北京加盟了中国外经贸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出任该中心信息部总经理。这次出走,对马云的意义重大,由于他在这里锻炼了自己的“鼻子”:在众多信息中判定趋势走向。更重要的是,马云这个中国重要的对外经济窗口里,逐步使自己的B2B思路成熟:用电子商务为企业服务。

  “实在最大的决心并不是我对互联网有很大的信心,而是我觉得做一件事,经历就是一种成功,你往闯一闯,不行你还可以掉头;但是你假如不做,就像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一样的道理。”马云提起当初,赞赏的是自己的勇气而不是眼光。1999年3月,马云在北京取经回来杀回杭州创业,阿里巴巴网站正式推出。   我觉得最值得创业者学习的,不仅有他的“闯劲”,更应该是“谨慎前行”。前期摸索,拜师学艺,借船出海,马云尽对不是为了创业就把自己“置之死地”的野兽派创业者,相反而是用最小的代价来做好创业前的预备。

  马云在创办阿里巴巴之前在家里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启动资金必须是Pocket Money(闲钱),不许向家人朋友借钱,由于失败可能性极大。我们必须预备好接受‘最倒霉的事情’。”这是这次会议的重要议题。“我们必须预备好接受‘最倒霉的事情’”,这是马云给创业者的第一原则。

  原则2:创业不仅要想,更要做

  马云和他的伙伴们把各自口袋里的钱取出来,凑了50万元,开始创办阿里巴巴网站。   要让别人首先知道阿里巴巴,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1999年至2000年,马云不断实施着一个战略行动。他成为了“空中飞人”,不停的往返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几乎参加了全球各地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所有贸易论坛,往发表疯狂的演讲,用他那张天才的嘴宣传他全球首创的B2B思想,宣传阿里巴巴。他如同一台不知停歇的机器,一台演讲机器。有时一月内可以往三趟欧洲,甚至一周内跑七个国家。他每到一地,总是不停地演讲,他在BBC做现场直播演讲,在麻省理工学院、沃顿商学院、哈佛大学演讲,在“世界经济论坛”演讲,在亚洲贸易协会演讲。这个瘦弱的男人大声的对台下的听众喊道:“B2B模式终极将改变全球几千万商人的生意方式,从而改变全球几十亿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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