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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豆浆的喜忧带给我们的四大启示

发表日期:2009-10-19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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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和,永和,满天下……”。豆浆的清香,如同这悠扬的歌声渐渐弥漫了整个大陆。然而就在同时,在这歌声中充斥着越来越多的争吵、辩论和争斗。谁是这首歌曲的真正版权人,谁有权利名正言顺地演唱它?所有这一切究竟该如何评说?

  缘起

  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永和豆浆”的历史。

  “永和豆浆”起源于台湾。上世纪50年代,一些祖籍大陆的退伍老兵为谋生计开设了经营快餐早点的摊展,磨豆浆,烤烧饼,炸油条,规模和影响逐渐扩大。最早将“永和豆浆”产业化并予以知识产权保护的是林炳生,他于1985年在台湾注册了“永和”商标,并成立了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

  由于看好永和豆浆在大陆市场未来潜伏的巨大商机,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在1995年率先注册了“永和”及图商标(注册号第730628号),注册种别为第三十类食品,核定使用商品为豆浆、米浆、茶、豆花、冰淇淋。但因感觉市场时机尚不成熟,林炳生及台湾弘奇公司并未进进大陆市场开展经营,而是将第730628号商标使用权许可给台湾商人邱耀辉,由其在大陆开设“永和豆浆”中式餐饮连锁店。邱耀辉的工作为“永和豆浆”在大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永和豆浆”开始在大陆生根发芽。

  2000年9月,林炳生兄弟成立了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奇公司),作为“永和豆浆”大陆地区事业发展的总部。2001年1月,“永和”商标的许可使用期限届满,邱耀辉与“永和豆浆”正式分手。同年,上海弘奇公司经授权取得“永和”商标在大陆地区的独占使用权。从此,林氏兄弟开始独立全面经营大陆“永和豆浆”事业,并通过以特许加盟为主的方式开展餐饮连锁业务。至今,“永和豆浆”的连锁店已有200家之多。

  再谈谈以林猷澳为领头人的“永和大王”。1996年2月25日,上海永和豆浆大王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以下简称上海永和大王公司),也是经营豆浆、油条类的快餐店,挂“永和豆浆大王”牌匾。1997年,这家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在第42类(餐馆、快餐馆)成功注册了“永和大王”商标。1998年,上海弘奇公司因以为“永和豆浆大王”与“永和豆浆”类似,向上海市工商局举报。后经过调查处理,上海永和豆浆大王餐饮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永和大王公司以直营店为主要扩张方式,经过多次资本运作,至今已在全国设立了100家左右的连锁店,形成了与上海弘奇公司双雄并立的局面。同样使用“永和”字样的商标,同样经营豆浆油条,同样发展良好、具有较高著名度,所有这些使得上海永和大王公司与上海弘奇公司不但成为了经营上的主要竞争对手,也使得他们成为了这场“永和”品牌之争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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