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天(2日),市民陈先生的手机忽然收到一条由手机通讯信息台发出的短信,内容是祝陈先生生日快乐。然而这条“祝福”短信不但没有使陈先生感到兴奋,反而让他困惑和不满:信息台怎么知道自己的生日呢?这样做是不是干涉了用户的隐私?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反复思考才明白,他在购买手机卡时向通讯公司提供过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联想到以前手机收到过的诸如致富信息、获奖通知甚至办假证件广告等各种短信,陈先生问,像市民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私密信息,商家能否随意使用?通讯公司这样不顾用户的感受而为所欲为的做法,难道不是对用户的一种侵权行为吗。
带着陈先生的迷惑,记者昨天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管益杰律师以为,陈先生提出的这个题目,正是被目前大部分商家和消费者所忽略的隐私权题目,单从这个事例分析,固然信息台发送的这条短信息并无恶意,但作为商家,在了解客户个人资料的同时,未经客户本人同意时,不应擅自利用其个人资料用于贸易活动,否则,客户有权向商家提出警示,如商家仍我行我素,则视为侵权,客户有权通过司法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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