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向各省、区、市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一些贸易银行票据诈骗案例。通报指出,这些票据案件暴露了贸易银行在票据业务治理中存在着业务审查流于形式,制度执行不严格,票据安全防范能力薄弱等题目。各银行应深刻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的内部治理,有效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在不久前进行的国有独资贸易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三项检查”中,银监会发现了大量票据案件。这些票据案件给贸易银行造成了严重损失,影响了银行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成为贸易银行新的风险表现形式。
通报要求各银行要按照贷款“三查”制度规定,认真办理贸易汇票承兑业务;进一步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岗位职责,坚持定期轮换重点岗位职员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资金;加强对票据业务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大科技投进,进步票据防伪的科技含量。
通报特别夸大各银行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坚持真实贸易背景原则,将真实正当的商品交易行为作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条件,严禁虚开和转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严格防范市场上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票据诈骗银行资金。对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银行机构,一经发现,将予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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