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梁天夫妇通过中介成功向银行贷款17万元,谁知银行放款后他们一分钱也没拿到,还背上了17万元的债务。在多次向中介索要遭到拒尽之后,梁天夫妇两上法庭追讨。日前,番禺区法院判决中介员工应将17万元返还给梁天夫妇。
为贷款中介伪造房产证及合同
梁天夫妇说,2003年7月,为做生意,他们急需贷款。在中间人黄瑞的先容下,他们熟悉了在“炜恒房地产物业信息咨询部”工作的陈伟和朱艳。梁天与陈伟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梁天夫妇提供其所有的房产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7万元;由该咨询部按“押旧买新”的借款方式,代办贷款手续。
按规定,贷款方必须有一名代收款人及代收款人的物业证实,以证实贷款的往向。该咨询部就伪造了一份房产证,其所有权人为罗强———他也是该咨询部的工作职员;还伪造了一份《番禺区房地产买卖合同》,该合同表明梁天夫妇要向罗强购买其房屋。期间,某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合同和房产证进行了审核。
事主找中介要贷款一文未得
贷款进行得相当顺利。同年8月15日,梁天夫妇与农行番禺支行签订《押旧买新借款合同》,借款17万元。同日,他们还签订了《扣划款项授权书》,授权银行将钱划进罗强账户。按原来计划,罗强收到钱后将钱交给梁天,完成该咨询部设计的贷款计划。
到了10月,梁天夫妇收到了银行通知,告诉他们钱已划进了罗强账户,他们应该从10月开始分期还款。梁天夫妇赶紧到咨询部拿钱,但咨询部却拒尽给钱:“钱不是被黄瑞拿走了吗?”他们往找黄瑞,但黄瑞不知所踪!
无奈只好上法庭。第一次上法庭,梁天夫妇告的是农行番禺支行。在他们看来,是银行与该咨询部相互串通,才造成其房屋被抵押、贷款拿不到这种局面。但番禺区法院经审理后以为,梁天夫妇与番禺支行签订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正当有效;而与陈伟等人的关系则是另外的法律关系。最后,法院判其败诉。
两上法庭终于赢得官司
第二次,梁天夫妇把陈伟等三人和审核过罗强资料的律师事务所拉上了被告席。他们提出,陈伟等人利用他们不懂银行办理借款手续的弱点,设计了骗局来侵占这17万元贷款,应予返还;律师所审查不严,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庭上,该咨询部的人各有辩解。陈伟说,这笔钱从来没经过他的手,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罗强则表示,钱到他的账上之后他给了朱艳。朱艳则说,梁天夫妇曾向她借款17万元,这笔钱就是用来还债的;之前她又表示,梁天曾口头通知她,叫她将钱给黄瑞———但她没能提供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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