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
早在1998年就被国家明令取缔的传销活动,何以具有如此“魔力”,以至一些人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案例正文】
今年春节过后,来自全国16个省、区、市的打工者蜂拥至广东普宁市云落镇从事传销活动,人数聚集最多时竟达1。5万人。传销头目甚至挟持为数不少的传销职员遁进深山,据山为寨。当前,经过普宁市的打击清理,一批传销头目被擒获,尽大部分传销职员已陆续离开普宁。
然而,早在1998年就被国家明令取缔的传销活动,何以具有如此“魔力”,以至一些人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金字塔形的“传人传销”
一些传销职员称,他们所在的公司叫“广东盛怡国际有限公司”,从事“特许经营、网络连锁”,销售的是广州一家制药厂的产品。而所谓这家公司,实在早在4年前就被注销。
新来职员,只要交纳3200元“会费”,就能成为“会员”,然后从被称作“自选组合套装”的日用品中挑出一套,大多是西服、化妆品、螺旋藻之类的东西,价值约在200元以下。这些物品均不用于销售,而是自用,传销者称之为“体验产品”,享受“新生活”。
假如有人交不起“会费”,也可以交纳50元的报名费,列为培养对象。但只有“会员”才可以拥有听高级班课程、发展“下线”、见上司的权力。
传销者自下而上分为见习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大老总等6个人级别,呈金字塔形结构。各级别之间均为单线联系,刚加进的成员是见习业务员。从见习业务员到老总等5个级别,分别发展“下线”2名、10名、70名、398名、500名便可以相应地提升到上一个级别。每发展一名“会员”,先容人可以分得480元业务费。而处于先容人“上线”的主任、经理、老总、大老总等4个级别,则可以分别分得270元、240元、90元、30元,剩余的款项则逐级上缴。
普宁市公安局的一位同道说:“这不同于早期的“商品传销”,实际上是‘传人传销’,传销组织没有任何产品销售,各级外传销职员所得的钱款是瓜分新加进职员上缴的‘会费’。”
早在往年7月,普宁一批传销头目被抓获,但仍有部分顽固分子分成小股,进进云落镇周边的深山老林隐蔽起来。
这些人在山上搭立寮棚,美其名曰“户外活动”,实则在观看政府打击行动何时结束,并等待时机呼朋引伴。果然,随着春节后民工潮进粤,他们便通过电话联系其亲戚、朋友、熟人,谎称“云落镇正在搞开发,每月工资2000多元”,骗取了成千上万的人来到这个偏僻山区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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