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职员:应向“发展内线”—“精确打击”转变
“家庭治理”的主要方式是,传销职员以家庭为单位组成最基础的传销窝点,“家长”是窝点负责人。传销“家庭”主要由已经加进传销队伍一段时间的传销者和新加进的传销者组成,一般每个窝点6-7人。分散居住在城镇周边居民的出租屋里。防城港市工商局此次破获的“上海禧欣来”传销网,涉案的3000多人,就组成了80多个家庭,分别居住在防城区的30多个地方。“分散授课”也使传销组织具有更大的“活动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打聚会点”、“驱散职员”的打击方式已被传销组织者所熟悉,传销网络呈现出向“分散授课”转变的趋势。“家庭治理”、“分散授课”的方式,给办案职员打击非法传销带来了新题目。一线办案职员以为:“群众举报”—“大面积布控”—“打聚会点”的工作模式,有必要向“发展内线”—“精确打击”的模式转变。
传销“人头”:仍无明确的法律定性和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社科部法学副教授蔡琼以为,今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题目的批复》公布后,打击传销的法律保障进步了一步,但对于传销“人头”仍无明确的法律定性和解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的力度。事实上,对一些只传“人头”,不传商品的传销网络,在集中打击告一段落后,传销网络中的骨干分子(头目)又会凭借雄厚财力和较广的人际关系,重新开始传销活动。
专家建议,首先要强化对非法传销活动严格规范的监管机制。公安、工商、***、文化等部分要加强对出租屋、物业小区、“半拉子”工程、茶艺馆等重点地区的治理和巡查,对为传销分子提供居住、活动、躲避场所的业主要给予严厉查处。工商部分要加大力度继续清查暗中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此外,要加大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传销职员档案登记制度,通过各地联网的形式,增强信息交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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