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2日,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等4人经过合谋,决定利用外地建筑单位急于参加“大银川”建设的心理,诈骗钱财。随后,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假冒湖南省建筑团体总公司代表人,邓某某假冒金鹰国际团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伙同王某某、李某某找到受害单位———湖北省襄樊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伪造的宁夏宾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发包建筑装潢工程,当场骗取受害方现金20万元人民币。骗局得逞后,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将10万元转进其在内蒙古的账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则将另外10万元转进冯某某的个人账户,供冯某某等人挥霍。
今年4月12日,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随即查明了4人的犯罪事实,并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王某某、李某某、邓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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