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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警惕这些不法中介!

发表日期:2010-03-11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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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不法展览中介屡次违规组织国内厂商赴越参展,发生严重题目,不仅侵害了国内参展企业的利益,且影响了我企业和商品在越南市场的形象。现公布一些典型案例,请广大企业留意。

  (一)广西新世贸国际会展公司和广西世展公司,总经理黄栋。2003年7月24日,广西新世贸公司非法组织国内各地企业代表80余人经越南谅山友谊口岸赴越参加河内“第十届越南医药展”。该展团中除8人持正规护照外,其余仅持有边境证,遭越方边检职员拒尽进境,***退回广西境内。5天后,被拒进境者约30余人绕道越芒街口岸,到达河内与越方组展单位发生争执。结果造成展团无法正常参展,我事先预订展位基本空置,参展厂商蒙受经济损失,至今尚未解决。

  2004年5月12至15日,上述两公司再次组织30余家国内医药企业参加越“第十一届越南医药展”。因手续题目,展品于开展当天尚未运抵展馆,参展企业对其各项服务表示强烈不满。并且,展览尚未结束公司就组织参展职员赴外地游览,展位大部分空置,严重损害了我参展企业的形象。

  (二)广西东兴仁信边贸公司,总经理邹佐才,工作职员饶光环、胡湘弟。2003年11月,该公司非法组织33名江西陶瓷展商到河内办展。因胡湘弟携部分展款失落,展览难以继续,11月21日展商集体到我馆上访,要求协助解决。经我馆向国内反映,广西和江西方面分别派出工作组赴越处理此事。因边境证到期,展商一度返回国内。12月15日,33名展商中的18人再持边境通行证通过广西友谊关口岸返抵河内,16日再次到使馆静坐。经做工作,展商返回东兴,由邹佐才和饶光环在越负责处理剩余货物,至今年初基本处理完毕。

  (三)江西李占龙、蔡海青、陈建华三人组织赴越办展。2003年12月16日,三人组织江西景德镇市25名陶瓷展商经广西东兴市持边境通行证进境,拟在越永福省举办陶瓷展。展商抵越后,发现因边境通行证范围限制,无法在越永福省停留和办展,后辗转海防、河内等多处仍未确定展览场所。21日,因证件到期且无法实际控制展品,展商与组展者发生纠纷。22日上午,参组展双方到我馆要求解决。经做工作,围馆人群于午前离开。当日下午,25名展商在展品存放仓库与越方发生冲突,经越公安出面处理,我展商被要求限期离境,仅留下少数代表继续处理善后。

  (四)深圳“贝思曼”(音)公司。2003年9月17日至22日,该公司组织国内27名企业代表赴越河内参展。展览开始后,展商发现该公司并未按合同要求事先预订展位,无法布展,因一直未能与该公司组团职员取得联系,在现场与越方治理职员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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