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敲诈的花招之一是用诱饵骗取话费。例如“为庆祝××用户突破一亿,您把此消息转发十位用户,您的账户上将加上188元话费”。一些消费者往往会“毫无怨言”地照办。但是此举非但等不来188元话费,反而要实实在在地为10条短信付出信息费。
花招之二是一些发送中心、网站所标识的手机短信发送收费为0.1元,一旦将其默以为“免提短信”或“闪烁短信”,就意味着接受方不用按键,便可以直接阅读短信,这样每条短信的收费就进步到0.5元。假如消费者因不了解情况而不改变其默认设置,在发送时就会付出几倍的信息费。还有一些网站甜言蜜语地吸引消费者加进某短信活动,实际上早已布好了陷阱。比如说,假如你想获取某短信游戏的玩法和帮助等信息,网站就只告诉你“发送××到×××”,却不告诉这就意味着“订阅”,你就得为此付出用度。
为预防上述欺诈行为,南京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留意三点:一是在网上申请邮箱、通过手机短信下载铃声和图片等服务时要慎重。二要留意信息费标准,并对服务及时处理。有些短信服务称“服务当月免费”,消费者忘记及时取消服务时不得不为一个月后的短信付费。三是要警惕诱人的“短信中介服务”。一些短信服务通常承诺能找到需要的信息、服务甚至是人。通过短信相遇的对方,经常将一条短信能说清的事情分成好几次发,对方每收一次就得付一次费。(编辑: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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