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要修建20座单价300万元的公厕,招来***一边倒的批评,其中某些批评确实存在片面、偏颇之处,还有些批评并没有捉住题目的实质。为此,6月21日《晶报》发表署名“青山”的文章,指出:环保,在很多人那里,就如叶公“好”的那条“龙”,怎么高谈阔论都可以,一旦落实到行动上,就看不得环保投进了。
此观点不无价值。但我以为,尚不足以将对于“豪华公厕”的批评推得一干二净。环保确实需要投进,但投进也应有个限度,也要讲究财力的分配。当然深圳有的是钱,但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财力投进是否也应有个先后次序,比如加大教育投进以解决外来务工职员子女的进学题目,我以为就比环保重要得多。
我留意到,青山在文章中引“福田区有关专业人士解释”,对300万元公厕的功能做了一番描述:“新公厕具有综合功能,集垃圾处理、公厕、杀毒于一身,采用国际先进的生物纳米环保技术以及环保压缩设备工艺,实行室内密闭化作业,能较好解决废物回收、水资源循环等题目。”基于这样的功能,300万元庶几物有所值。但也不免让人迷惑:这些功能与“公厕”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谁是主,谁又是辅?
名不正,则言不顺。300万元建一垃圾处理中心,名正言顺;300万元建一公厕,则不免让人联想那个申报了吉尼斯纪录的黄金马桶。本是做正经事,为何偏要以“噱头”的形式体现之?
在环保上确实有一些人是叶公好龙,如青山文中所列举的“有的人一边鞭挞破坏环境,一边却在破坏环境,如大量使用塑料方便袋”。但具体到对300万元建环保公厕的批评,“叶公好龙”并不适用———批评者并不是反对环保投进,而是反对某一种具体的环保投进。环保具有自然的正义性,然而环保行为比如资金的投进并不具自然的正义性,而是存在着不科学、浪费、作秀或者***的可能。显然,公众对300万元建环保公厕的质疑,质疑的不是环保,也不是环保公厕的一般投进,而是一座公厕高达300万的投进。
由“有的人一边鞭挞破坏环境,一边却在破坏环境”,我想到另一句话:“有的人一边在保护环境,一边却在破坏环境”———拿破坏环境所得的钱,往搞环保。这实在也没什么错,笔者向来以为当发展与环保二者不可兼顾时,不得以走了“先发展后环保”的路子,不一而足。但即使在“先发展”的深圳,我以为环保也不是第一重要的,至少没有重要到要投进300万建一座公厕的程度,公厕作为一个公共设施,它的现代化应该与其他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保持大体一致。
比如,深圳外来员工与有深圳户籍的员工比例为5∶1,作为公共服务,你不能让那5个外来户在豪华公厕里“爽”了一次之后,走出厕所即愁容满面———十几万孩子的上学题目是不是也是一种“环境”题目,是不是比“环境”更需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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