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房地产公司经理 诈骗建筑商钱财 其同居女友也被蒙骗
随便编了个房地产公司名称并自称“法人代表兼经理”,河北农民马龙就以办理手续需要用钱为名,从北京某建筑公司骗取了10.5万元所谓的“活动用度”。为了保证万无一失,马龙甚至把自己的同居女友也一起蒙在鼓里。近日,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龙有期徒刑6年。
往年4月,北京某建筑公司经理郑某通过朋友熟悉了自称是北京碧海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的马龙。“我的公司现在正负责通州永顺镇李庄村的旧村改造,现在需要50万元办手续,办下来以后,可以把项目里的64栋楼的土建工程全都给你们。”随后,马龙带着郑经理到通州李庄村“实地考察”了一番。
在马龙的“忽悠”下,从往年4月至6月,郑某先后“借”给了马龙10.5万元的“宴客、送礼用度”。其间,还与马龙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4年9月1日。转眼到了开工的日子,马龙却称手续还没办完。心生疑窦的郑经理到工商局查询,发现“北京碧海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李庄村的村支书也证实,该村并没有给过马龙任何授权。报警后,马龙被抓获回案。
在欺骗他人的同时,马龙甚至还蒙骗了自己的“妻子”。据与他的同居女友陈某称,从往年6月开始,26岁的陈某一直与马龙以夫妻名义生活。共同生活期间,马龙一直告诉陈某自己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法人代表兼经理,直到案发时,陈某才知道“枕边人”原来是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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