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余元血汗钱打了水漂
今年4月初,家住平凉市崆峒区的景先生在某报纸上看到银川市一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联合办厂”生产文化石的广告。由该公司提供生产设备、模具、技术等,生产1平方米的本钱是17.88元,公司回收价每平方米22元,每组设备每月需交成品1500平方米。
景先生感觉“文化石”作为一种装饰材料,其用途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若根据广告中所说,生产一定会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于是,景先生就来到银川市找到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联产购销合同,并按该合同的要求购买了单价14800元的“WFI改良剂”两吨。但是,当景先生拉回设备、原料后,却生产不生产品。此时,景先生向该公司打电话询问时,却无人接听。但此时景先生还蒙在鼓里,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却被对方以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将产品返销回该公司为名,一纸诉状将景先生告上了法庭。
随后,在银川市还发生过类似景先生这种遭遇合同诈骗的受害人,有的反被告上法庭。据办案***分析,这类诈骗案,一般都在当地工商部分注册,但法人代表都是外地人,即便公安部分进行调查,法人代表也不露面,而负责接待的都是业务职员,致使司法机关难以立案侦查。
如何熟悉此类案件特点并加以有效防范呢?作为一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员,银川市兴庆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大伟分析了景先生上当受骗的原因。***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联合办厂”者非常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他们利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遗漏”,把一些价格昂贵的“WFI改良剂”等并没有写进合同中,而只是免费提供搅拌机和模具。实在,这些人签订联合办厂协议的目的就是让受害者购买昂贵的“WFI改良剂”,由于这些市面上买不到的产品没有人知道它的真实价格,受害者往往会被套进合同。
王大伟分析说,这些案件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观原因是多数被骗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现代社会经商经验和防范意识。对这些虚假广告熟悉不足,轻信虚假广告宣传直至盲从;加之很多被骗人地处偏远山区,经济收进低,在致富题目上急功近利,使不法分子的阴谋易于得逞。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往往对合同的对策、公道与否、甚至一些软“陷阱”熟悉不足,对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甚少或者根本不调查了解,以为有了合同就万无一失,导致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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