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少女竟然盗窃、诈骗作案金额达上千美元……
【案例正文】
一个17岁的未成年少女竟然7次进室盗窃、诈骗,总作案金额达上千美元。近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对这起未成年人诈骗、盗窃案做出判决,等待她的将是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狱生涯。
2002年,中专没有念完的小雨(化名)得知小学同学小红(化名)家中有美元,便产生了诈骗的动机。同年11月12日,小雨找到小红说:“刚才途经银行,看到银行发布通知,美元需经银行打码才能使用,否则两个月后作废。”小红信以为真,将家里的1040美元交给了小雨。事后,小红多次向小雨催要美元,小雨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此后,小雨又以美元放在金州亲戚家,取钱需要车费为由,先后3次骗走小红人民币540元。2002年12月11日,小红的父母发现家中钱款丢失后报案,第二天公安机关将小雨抓获。因小雨未满18周岁,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做取保候审处理。然而,今年2月至3月13日之间,小雨和又骗来同学小俊(化名)家的钥匙,先后7次进行盗窃,共盗得人民币3868元,价值1711元的首饰及3张存折。
法院审理以为,小雨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成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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