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偷。公然的、暴力强制地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称盗。在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中,偷盗是最为人所不耻,口诛笔伐的恶行。为偷盗者,前者丢人现眼,人前人后抬不起头,甚至愧对列祖列宗。后者虽有财有势,但也自治理亏,只能故做镇静,间或造作些善举以平民愤。
到了公元1900多年以后,在中国,出现了前无古人的新型偷盗者。有网通、移动、联通等几家通讯服务商,明里和私下偷盗千万用户的钱财,脸都不红。人大政协会议、消费组织声讨不尽,用户个人怨声载道,他们竟能明目张胆的继续“偷盗”。
它们未经用户同意,擅自给用户开通来电显示、自动录音、国际长途、中文小秘书、手机呼、梦网、游戏、彩铃等所谓的“新型”业务。他们有时披上一层温情面纱,在一段时间内免费试用。有时连一点信息都没有,用户知情权被剥夺,丝尽不知道,它们已经把钱(服务费)“偷”走了;
它们设计了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促销措施,如节假优惠,电信日酬宾,套餐,亲情网,100元打320元、200元打500元,单项收费,忙闲时区别收费等。这些促销措施,漏洞百出,前后矛盾,很多附加条件。今天正为“元旦优惠”心里美呢,明天就会为“春节酬宾”更便宜而沮丧!你不要以为交了100元就以为可以消费320元了,他们没告诉您,还要另交周游等用度。三家企业之间与邻为壑,相互壁垒,增加了用户的用度。用户根本不知道,也不可能彻底搞明白,口袋里的钱就糊里糊涂被拿走,当然人家据为己有了。
它们顽固的坚持收“月租费”、“座机费”。多少家庭的电话费单上,每月通话费仅十几元,而月租费却收走20元。亿万手机用户强烈不满月租费,全国上下的“两会”代表的反复提案,各级消协组织的大声疾呼,通讯企业的减免月租的促销措施,都证实月租费是不公道,早就该取消。可他们仍然明火执仗的收,还美其名曰,只要国家通知取消收费,我们也没意见。隧道的强盗逻辑!
生活中,有偷盗者,就有透风报信携衣服者,也就是有帮凶。在几个偷盗者身边,就有专门透风报信的帮凶——各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包括网络。
大家看看CCTV的“春晚”,主持人朱军、周涛惜秒如金,却一遍又一遍地宣读短信号码。《非常6 1》的李咏,调侃中一遍遍地提醒观众打电话和发短信。HNTV的《戏班春》干脆搞了个观众短信投票,一老一少的主持人,一场节目N次的念着、屏幕上一直显示着的三家短信号码。再看看有多少报纸、杂志,每做一条新闻,都要做受众评议;每搞一个活动,都做读者有奖参与,搞短信投诉。表面上丰富了节目,吸引了受众,但也为偷盗者做了宣传,坑害了不明***的用户,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实乃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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