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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煤”行骗 内蒙古一男子取保期间故伎重施终

发表日期:2009-10-19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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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祁某一年前曾被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公循分局逮捕后取保候审,未料在此期间,祁某又故伎重演,以能搞到煤为名骗得鄂尔多斯市一家公司近50万元巨款后远逃。东胜区公循分局经侦大队经过大半年的追踪,已于今年9月9日将祁某缉拿回案。

  2003年12月,犯罪嫌疑人祁某自称是某煤炭公司副总经理的侄子,能搞到煤,取得了山西人王某的信任,并与王某签订了购煤合同,协定同年12月31日前发往天津一列煤。合同签订后,王某向浙江人蒋某承诺为其发煤,并于12月19日收取了蒋某购煤预支款50万元,王某将其中42万元预支给祁某。到了2004年2月26日,祁某声称车皮已经订好,又让蒋某预交了10万元人民币。祁某收到货款后只给蒋某发了价值5万元的煤,之后再无音讯。

  2004年6月3日,东胜区公循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案展开调查,并于7月20日将祁某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的8月中旬祁某故伎重演,又以能发煤为名,同鄂尔多斯市某铁路公司的杨某签订了购煤合同,收取购煤预支款50万元。当约定的发煤期限过后,经杨某多次催促,无煤可发的祁某于2004年12月份退还杨某15万元,此后,祁某叛逃。东胜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围绕祁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摸排,经过八个月的调查取得了犯罪嫌疑人祁某在呼和浩特活动的线索,并于近日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祁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东胜区公循分局提请逮捕。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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