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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兄妹秘鲁币冒充德国马克街头行骗领刑

发表日期:2009-10-19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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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兄妹二人伙同他人,用秘鲁币做“笼子”,冒充德国马克结伙在大街上演双簧进行诈骗。其中一人在银行四周“粘”目标,一人上前“搭白”,一人则扮成银行工作职员进行鉴定,几人巧设圈套,用26张在国内不能流通的秘鲁币诈骗了他人现金3万余元。9月5日,被告人胡二伟、刘伟丽、贺新春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8个月、8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5000元、5000元。

  现年39岁的胡二伟系郑州市无业职员,2004年,胡二伟和同母异父的妹妹刘伟丽及贺新春(另案处理)一起商量挣钱的好办法。经过预谋,他们决定用秘鲁币做“笼子”,冒充德国马克进行诈骗。随后,几人从地摊上以几元或几十元人民币购买了一些面额50元到1000元不等的在国内不能流通的秘鲁币,开始行骗。在这个骗局中,由贺新春冒充广东人来郑州出差,首先在银行四周“粘”目标(多为30至60岁妇女)问路,托辞出了车祸急需用钱,而手头只有德国“马克”,要变成人民币救急。刘伟丽则扮成旁边一单位工作职员,见贺新春勾住目标后,便遇上往“搭白”,并以一块马克换2.1元人民币的牌价用105元人民币兑走一张面额为50元的马克。期间,为进一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刘伟丽还与假冒银行“王主任或者王经理”的胡二伟联系,通知其速出门进行所谓的“货币鉴定”和兑换比率。胡二伟对该外币马克进行鉴定后诈称该外币可1比3兑换人民币,有多少都拿过来兑换,并主动用150元人民币兑走刘伟丽手中一张50元的“马克”后离开现场。被害人看见确实有利可图,就随着刘伟丽一起取钱共同兑换大额“马克”,以获取中间差。诈骗得手后,上述各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后进行分赃。

  利用上述手段,胡二伟、刘伟丽、贺新春于2004年8月20日下午4时许在桐柏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四周,用15张在国内不能流通、无任何价值的秘鲁币冒充德国马克,诈骗了王某人民币1.85万元。2005年3月11日11时许,三人在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四周,用11张秘鲁币冒充德国马克诈骗被害人轩某1.2万元人民币。2005年5月24日至6月5日,被告人贺新春、胡二伟、刘伟丽先后被公安职员抓获。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以上15张货币不属于在我国境内可兑换货币,无任何价值。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胡二伟、刘伟丽、贺新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05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据办理此案的法官指出,该案件有几个特点:一是被告人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只有小学或初、高中文化程度,但受骗的被害人却不乏知识分子;二是诈骗数额较大,该案中被害人钱财损失少则一二万,多则损失惨重;三是作案目标以妇女为主,主要以中老年妇女为目标。据被告人供称,选择这类被害人是由于他们警惕性差,且爱贪小便宜,诈骗轻易得逞。银行工作职员还告诉笔者,1万块秘鲁币只能换1元多人民币,而秘鲁国家的货币在中国事非自由货币,没有牌价,不能兑换,不能使用,相当于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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