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9月11日电(陈光明、任宪东)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假记者行骗案,冒充某杂志记者的犯罪嫌疑人戴某,以发稿替人伸冤骗取钱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3月8日,丹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千里之外的来信报案。福建漳州的周东辉在信中说:他是一位高位截瘫的残疾人,常年卧病在床。往年12月初,周东辉在互联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讲述了他在当地受到了一些不公正的待遇,希看能引起媒体的关注,结果引来了两个假记者,诈骗了他18900元人民币。周东辉在报案信中说,其中一个假记者称自己家住丹东市振兴区,因此,恳请丹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将假记者捉拿回案。
丹东市刑侦支队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重案大队进行侦破。通过调查、走访、排查,警方终于在丹东市振兴区一个招待所里发现了戴某,将其抓获,并搜出行骗用的假记者证。
经过警方审查得知,今年28岁的辽阳市灯塔市农民戴某,往年12月初在网上看到了周东辉的求助信,于是产生了诈骗动机。戴某伙同李某,先把求助信刊登在一个未经注册的网站上。戴某随后于12月17日,给周东辉发了一个邮件,称自己是某杂志记者,可以帮助其伸冤,并让把相关材料寄过来。接着要求周东辉寄2000元作为发稿费。周某毫无戒意地寄来了2000元。
12月22日,戴某又打电话说,他们要亲身往福建漳州采访,让周东辉给他汇1300元、给李某汇1000元作为采访的路费。急于找记者'伸冤'的周某都逐一照办了。12月27日,戴某和李某来到福建漳州,逗留了6天,花掉了4000多元,全部由周东辉'埋单'。两人并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往以后在170多家网站共同表露,并以需要活动费为借口,拿了5000元。
今年1月,戴某又以各种理由,两次共骗了周东辉5000元。此后,就杳无音信。周东辉感到受骗上当,向警方报了案。
法庭在审理时查明: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具的证实,某杂志为非法出版物,戴某也没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以及相关的采访证实,戴某没有新闻采访资格。同时,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向被害人虚假承诺,借机向他人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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