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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记者”竟是冒牌货 假刊物三年敛财数百万

发表日期:2009-10-12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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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记者敛财数百万 敲响真记者职业道德警钟cqX

  “中心记者”开价十万 不满足条件就“曝光”cqX

  2005年5月14日,丽水市莲都区有关部分在该区丽华村进行村民公寓安置用地丈量。期间部分村民为达到让政府多划拨土地建农居房的目的,到现场阻挠丈量工作,个别村民还对在现场维持秩序的***实施暴力,致使多名***受伤。当日,莲都区公循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徐月龙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cqX

  事件发生后,丽华村的部分村民找到自称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的吴正有。在收取了5000元“差旅费”后,吴正有以“中心刊物记者”的身份于6月初到莲都区委宣传部和公安局进行“采访”,在没有全面了解事件***的情况下即宣称要对丽华村事件进行曝光。cqX

  在吴正有真实身份还没有查清之前,莲都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与其进行沟通,希看他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但吴正有却借此对政府部分提出了四点无理要求:一是称这一期已经排版印刷了6000册,每册15元,假如不发行,政府要以9万元全部买下作为补偿;二是要求当地政府以宣传费的名义,报销差旅费等相关用度一万元,并以北京世纪中青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名义开具了宣传费发票;三是提出开释因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的三名村民,至少也要放一人;四是其母亲在当地曾当过居委会干部,要求当地民政部分重新处理其母亲的经济补助题目。cqX

  在提出的四项无理要求被拒尽后,吴正有随即在《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上以农民来信的形式刊登了《农民的呼声》、《以权代法 法理何在?依法检察 还我 ***》两篇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并携带刊物向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莲都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叶伯军告诉记者,吴正有等人的违法活动严重干扰了当地党委政府正常工作,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采访过程中,吴正有收受上访村民的钱财,随意发布不负责的言论,教唆村民上访、下跪摆拍照片,煽动村民和政府对立,特别是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刊登后,部分村民将稿件复印四处散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c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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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吴正有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记者应有的素质,莲都区委宣传部就此向上级有关主管部分进行了汇报。经查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未批准成立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报业团体”,《中华新青年》杂志也系盗用原河北省《乡镇企业研究》已作废刊号出版的非法出版物,而吴正有根本不具备记者身份。cqX

  8月19日,莲都区公循分局对吴正有巧取豪夺案立案侦查。随后《中华新青年》北京总部“社长”祝万祥、《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总编”吴正有、“副总编”潘春雷、“丽水采编点主任”王贤勇相继被警方抓获。经查证,从2002年开始,祝万祥即伪造记者证、盗用刊号非法出版《中华新青年》,并通过举办活动、贸易策划、宣传报道等方式非法牟利。据初步查证,至今已出版27期,非法敛财近170万元。2004年7月,丽水人吴正有与祝万祥结识,双方约定由吴在浙江办《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每期上缴2万元“治理费”,先后共出版了3期。期间吴正有以全国性刊物大记者的身份自居,通过为企业宣传、打广告、为群众“伸张正义”,取得领导批示为企业解决题目等手段,大肆骗取钱财,同时还以对负面题目进行曝光为要挟,对企业和政府部分进行巧取豪夺。c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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