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种品质,不是一纸合同。作为一种内在品质,诚信本不需要外在承诺。即便是这样,我们还是为35所民办高校承诺诚信招生并共同签署诚信公约而略感宽慰。或许,学生和家长今后不再被无信无义的招生骗往钱财并荒废学业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承诺成了一个香饽饽,谁都会拿来嚼。而承诺诚信更是在各个贸易领域和服务行业里流行。看来,信用已经成为当下一种稀缺资源,否则要那么多不花钱就能买来的承诺干嘛?然而,当看到人家都白纸黑字地公然答应了——“承诺诚信”,我们的心里还是抱着一种期待,期待兑现那不是钞票的口头“信用券”。但是,仔细一想那承诺的内容,就以这次民办高校诚信公约为例:“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名称、客观地先容学校的办学状况、依法开展招生活动、不做虚假就业承诺”等,原本都是最基本的做人做事的标准。这就似乎一个进学儿童在承诺:“我按规定使用自己的真名、客观地先容家庭成员、依法从事学业、不对老师和同学说谎”。一想到此,不冷而栗,堂堂高等学府,竟然出此“孩儿般”的承诺,可见我们有些成年人性德修养的“幼教”不足。
直截了当地说,这样的承诺,与高校的身份不符,难道一个社会团体最最少的遵纪遵法,也要调兵遣将地签署公约不成?没有一个正直、有诚信的人或团体,能够忍受别人让他签署诚信承诺的“羞辱”。老实取信,是我们心灵里最宝贵的东西,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就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它是我们个人和社会达成的一种“无纸契约”,尽不是“广而告之”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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