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Jerry Kaplan,一名企业家和技术创新家,和他的老朋友Alan Fisher,一个有16年软件开发经验的成功企业家,开始寻找可以在因特网上运作的业务。
当时,已有很多企业正在建立自己的网站,包括分类并邮寄订单的公司。然而,在网上可以得到的商品,与这些商家自己的货架上及零售店里的商品通常很雷同,而且通常没有价格上风。因此,Kaplan和Fisher以为,现有的网络经营者的失败在于没有开发网络的媒介上风,包括动态改变商品组合、商品定价和商品陈列的能力。于是,两人决定推出一个新的贸易计划,使他们能杠杆地运用因特网的关键特征。他们设想的是一个网络拍卖行,即Onsale 公司,它为消费品营造一个电子交易场所,通过供求来决定价格。于是,他们创造了一种新的零售形式。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真正实现大量的卖者和买者同时谈判。
Onsale 公司 从1995年开始,以在线拍卖的方式,向顾客提供过剩的和翻新的物品。起初,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电脑产品上,但如今,它拥有拍卖和网络超级市场两大业务,经营范围包括电脑产品、软件、电子产品、家庭和办公用品、运动和健康产品、甚至旅游和度假服务等。它是为数未几的几个天生具有广告收益能力的贸易网站之一。公司从1997年8月开始在自己的网站上接受广告,并在第一个季度里获得了75000美元的收益。公司调查结果显示,66%的顾客访问Onsale是想买到某种特殊的、理想的东西。多数(80%以上)的购买是顾客自用或用作礼物,其余的则为小企业商用。而且,Onsale越来越受到欢迎。到1998年底,它天天吸引的访问者多达150000人次,其中有一半以上是首次到访者。
Onsale于1995年5月进行了首次拍卖。到1996年,每周拍卖3次,拍卖周期为2天;到1998年,每周拍卖7次,拍卖周期为1天。在任何时间内,都有数百种商品供拍卖,每种商品的数目从一件到几百件;价格差异也很大,这要依靠于商品和拍卖的进程。拍卖过程中,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连续不断地在线传送待售商品的说明和图像。
顾客可以每周7天,天天24小时进行拍卖。若想成为网站的登记用户,顾客须在 Onsale的网站上填完一份简单的电子登记表(包括Email地址和其他人口统计信息)。要参与拍卖,顾客必须通过另外的步骤建立一个在线“身份证”。同时呈交信用卡信息。有了自己的身份证,顾客就能为所欲为地进行拍卖和竞买了。一旦投标被接纳,Onsale的网站上就会迅速更新,并显示当前投标者的签名、所在地以及中标者关于自己竞标的自由评论。当顾客的出价低于别人时,他就会收到一个示警的Email,并通过回发Email或返回公司网站,给他们一次增加标的的机会。顾客也可以在网上监视自己的投标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里,一定会决出中标者,并且Onsale会向他们发出Email以确定他们的购买行为。这样就产生了一个订单, 赢家的信用卡将自动付款,商品也会由Onsale公司或原始卖方负责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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