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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3岁女子为寻网友“住”进大学男宿舍

发表日期:2010-01-28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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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讯 曾患精神病的女子为寻网友,9月20日“住”进了大学男生寝室。

  派出所***无法强制执行,女精神病患者难住学校和***……

  找网友精神病女男寝“住”

  昨日(21日)上午,在沈阳市某职业技术学院一男生宿舍楼二楼的一间宿舍内,记者见到了33岁的小玲(化名)。

  小玲躺在下展靠窗户的一张床上,枕头旁边放着一个2002年颁发的残疾证,里面写着她是精神病二级。

  据小玲的妹妹先容,小玲的病是四五年前得的,治疗后病情得到了缓解,随后在网上开了一个店卖化妆品。在记者采访时,还有人打电话要买货。

  小玲说,今年夏天,她在网上结识了该校一名男生帮她维护网页,两人曾见过面,后来失往联系。

  9月20日,为了找到他,小玲来到这个学校,挨个宿舍寻找,终极在一间男生寝室内找到了这名男生。由于两人起了纠纷,从20日16时起,小玲就一直待在该男生的寝室,后又到了隔壁一寝室。

  当晚10时许,学校方面报了警。

  警方无奈无法强行带人

  由于小玲是精神病患者,派出所***无法将其强行带走,事发当晚只好让学校派一名保安守护小玲,任由她待在该寝室内。

  与此同时,***根据小玲残疾证上的地址寻找小玲的家,希看其监护人能将其领走。但一夜寻找未果,小玲已不住在原地址了。

  据小玲说,当晚其他同学有两人挤在一张床上,除了往趟厕所,她一夜没有合眼。

  家人:啥时解决完啥时走

  昨日一早,小玲的父母和几个兄妹来到学校,找到了小玲。原来小玲借手机打电话给自己的妹妹。

  据小玲说,学校有人参与到她和那名男网友的纠纷中来,还动手打了她,所以她受到刺激,当晚精神病发作。

  小玲家人态度很明确:小玲的精神病是在学校再次发作的,假如得不到公道解决,小玲就不离开学校,不离开这个寝室。

  但学校方面以为,让一个精神病人跑到学校来闹,小玲的监护人有责任。学校保卫处处长告诉记者,学校秩序受到了影响,当晚,整个楼层的学生都没有得到好好休息。

  据学校一位老师说,经过他们了解,那位男生的确和小玲在网上熟悉,并免费帮小玲维护网页。当天小玲用脑袋撞墙,学校的保安曾出手阻拦,并没有打她。

  记者始终未见到小玲的那名男网友。

  律师:处理应看是否处“发病期”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以为,警方应根据小玲的精神状况做不同处理,假如处于发病期,可责令其监护人将其送院治疗;假如不处于发病期则可追究小玲责任,对其采取强制手段。但是否处于发病期需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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