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以为,我国信用评级业存在的主要题目有:一是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不强。多数评级机构由金融部分组建,服务或依附于金融机构,独立的、综合性的证券评级机构全国只有几家,至于针对个人信用的评级机构则近于无;二是评级方法过于简单。主要的评级方法是简单的打分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评级方法体系和程序。评级公司的分析和研究气力普遍较弱;三是评级市场分割。由于多数评级机构规模小,服务和依附于金融机构,主要为特定对象提供评级服务,造成国内评级市场分割,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加之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债券市场容量狭小,评级业务扩张受到很大限制;四是信息获得困难。国内目前尚未形成规范的信息表露制度,企业表露信息的形式不规范,正确性没有保证,这也损害了评级结果的正确性;五是评级结果利用率不高。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小,品种单调,评级结果与发行利率没有挂钩,投资者对评级结果不重视。
解决上述题目的根本办法,还在于把信用作为一种商品来经营,建立一整套严格的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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