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四,“价格竞争”。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处于买方市场的企业在挑选猎头时,在价格谈判上似乎也有充分的主导权。某外资IT公司找到猎头公司要求帮助找人,但是却提出一个条件,要求找一个高级工程师送一个秘书的职位,让猎头大跌眼镜。
当然,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猎头公司本身的恶性价格竞争造成的。越来越多进进中国市场的猎头公司抛弃了收取一定数目的定金的做法,对客户断言,只要把职位交给他们做,找不到人不用付费。某些企业客户为了贪图便宜,干脆把一个职位同时交给几家公司来做,谁先找到人付钱给谁。于是群雄逐鹿,市场上硝烟四起,一片混乱。这种价格战本身给猎头行业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此外,猎头公司之间对人才的哄抢,也会终极直接损害客户的形象和声誉。面对企业人事经理类似“八五折”,“买一送一”之类的要求,猎头哭笑不得。
罪状五,“尺码离谱”。猎头拎着客户给的水晶鞋,到处寻找合脚的人,怎奈客户给出的鞋子尺码太过离奇。某著名消费品牌公司要求寻找一位财务经理,要求是男性,由于该公司财务部下有一大帮娘子军,怕不好治理;因此要求所猎人才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外资制造业背景,英语流利。以上要求都相当明确,但是还有一个要求却让猎头无所适从:必须时髦,能细数当今流行时尚,有品味,才能与属下有共同语言。于是不停找人口试,走马灯似地换候选人,要么是由于衣着不鲜明看着土气被刷下来;要么是候选人一听要求自己先跑了。
还有一个企业,其业务分布于国内和马来西亚,寻求一位亚太区销售总监,要求候选人必须要有亚太区销售治理经验,月薪1.2万元,职位很高,只是庙太校面对企业以上种种稀奇古怪的用人要求,猎头公司经常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罪状六,“拖”字诀。针对某个职位,猎头兢兢业业,人找了不少,“面”也试了,口试以后却没有了消息,既不说是,也不说否,就是一个字:拖。这时,猎头经常有种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如泥牛沉大海的感觉。这种情况在猎头行业里最为常见,也最令人头疼。
由于信息不对称,缺少沟通,一方面,猎头对企业具体情况缺乏了解,另一方面,企业在口试之后缺少意见反馈,造成猎头工作的困难。如某企业口试候选人后,整整两个月没有消息,然后忽然向猎头发令要求候选人过往上班,而候选人早已另觅枝头花落别家,企业和猎头双方均懊恼不已。面对企业的持久战术,猎头公司只得无奈地自紧腰带。
罪状七,“赖”字诀。这种情况仅在极少数企业身上发生,即不尊重猎头劳动并且偷走其劳动果实。常用的做法是,想办法打听到猎头公司推荐的候选人的联系方式,绕过猎头公司直接与候选人联系,并告知猎头,说此人原本就在他们的人才数据库中,或是口试后告诉猎头此人没有通过,过一段时间以后又偷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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