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中诸如此类的记载真可谓是数不胜数,徽商们用“诚信”二字创业、守业。同时,富有良心的徽商们用自己的所得换取更多百姓的生命,其品德是高尚的。他们这种牺牲暂时利益造福社会的义举,赢得了社会和灾民的普遍信赖和爱戴,在广大社会群体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为其贸易的进一步拓展和丰厚贸易利润的获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沾恩者众,而名日高,贸易日盛,家道日隆。”
几百年后,徽商与晋商相继走向衰败,继而退出了历史舞台。时光荏苒,当大家再次翻开这本沉重的历史,更深层次地往了解他们的发迹之道时,不难发现,在当时商界称雄一方的晋商、徽商们,他们的成功均有异曲同工之妙。用十二个字来概括:诚信为本、以义取利,为义让利。
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所所长戴元晨对诚信的历史基础有如下分析:一定的文化必定要以一定的经济为基础。我国千百年来流传至今的诚信文化,是建立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封建所有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分散和封闭。历代地主阶级为稳固自己的政权,对百姓均采取分地到人头的政策,实行井田制、郡县制,将田地分散到人头,将人固定在土地上,以便分而治之加强治理。土地的分散极大影响了地域之间人的活动。百姓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定,随着土地一起被分别圈在一个个小圈子内。而受交通工具落后的限制,从客观上说,人们也不可能有什么大范围的地域间活动。
这种分散、封闭的土地制度所产生的社会形式,就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圈子,很多人可能一生的活动范围仅限于一个村或者一个县。而在小圈子内部,人与人间的交流往来又由于圈子的狭小而十分密切,每个小圈子里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保险气力都十分巨大。生活在这样一个小圈子里的百姓,一户贷款则意味着向全村人借钱,如若欺诈违信,很轻易就会四邻皆知,为人侧目,再难抬头。于是一方面借款户尽不敢胡花乱用、赖本村人的账,另一方面左邻右舍都会盯着借款户在经营能力、贷款投向、损益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更何况还有村、乡两级行政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威慑作用。儒家孔孟推崇的为人诚信概念就建立在此种客观条件之下。换言之,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上的“诚信”道德观念,其对人的行为约束力,是在一个小圈子里尽不能搞欺诈作假
我们的诚信意识并没有丢,千年悠久文化历史积淀下来的“无信不立”之思想并没有丢。事实上,我们所面对的是一个亟待由旧“诚信”升级到适应当今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诚信”的历史过程。
建立在这种相对发展缓慢、趋于停滞的封建经济基础上的传统意义的这种“诚信”,在类似封建社会这种相对发展缓慢、趋于停滞的封建经济基础上是完全行得通的,但如今我们要面对的却不是趋于停滞的发展,而是趋于光速的变革社会,在光怪陆离、瞬息万变的商品经济,十丈软红眼前,既有的老一套“诚信”概念显得不堪一击,一个人失信了,随便买张飞机票,几个小时后就是天涯天涯。软件讲究更新换代,人们的思想也必须更新换代,“诚信题目”这一道德约束概念必须跟上光速变革的社会发展脚步,进行同版本的升级换代,才能与社会相适应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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