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实到底如何呢?王成自己在北京办事,光宴客吃饭他就花了50万元,但终极事没办成,最后他一无所获,面无愧色地就回兰州了;吃饭吃掉50万元,对他王成来说只是小意思,在广东赌博,一次就输掉了60万元,他一点也没感到害怕;说到花钱享受,王成更是舍得,他自己购买的车辆,哪一辆价位也在百八十万以上。
按常理,投资都是为了获得利润的最大化。王成又是如作甚投资人服务的?检察官用大量的证据表明,1998年2月至2001年3月期间,王成虚设4家公司,并与兰州信达公司合作,以虚假融资和虚假股票交易为手段,骗取受害人资金2221万余元。王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融资和虚假股票交易为手段,召募并骗取他人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在国家发出了禁止性规定之后,仍然顶风作案。公诉机关出示的大量证人证言及书证等证据,所有的证据均来源正当,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他的犯罪事实。
“傀儡法人”
只管签字啥都不干
假如说王成法庭上的辩解是想方想法推脱责任,那么,他自己所雇佣的3个“傀儡法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则实在有些让人啼笑皆非。
高世平,在王成设立的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华陇财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是王成的“傀儡法人”之一。他在回答公诉人、律师和审判职员的提问时怯生生地说:“当时王成找我谈,说你又没什么事干,就当公司的法人,并答应每月给我2300元的工资,我就当了。”“在公司里,所有的事情都是王成说了算,他说让我干啥就干啥”,“我平时的工作是没有事到公司转转、坐坐,从没有参与过任何公司事项的决策”,“我的具体工作是,王成说在哪里签字,我就签个字,由于我知道王成是公司的真正老板,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作为一个公司的法人,却什么都不干,什么也说了不算,他的回答除了引起旁听席上的阵阵笑声外,还能有什么呢?
臧国成,在王成设立的甘肃国泰财经服务有限公司、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也是王成的“傀儡法人”中的一个。他在法庭上的回答与高世平简直如出一辙,只是表达方式不同。他说:“我固然是法人却不管任何业务,公司所有的业务、财务等都是王成说了算,我的工作是从上班坐到放工就走,王成说签字我就签,不说我就不签,我甚至连公司的营业执照是个啥样都没有见过。”据他自己供述,王成给他的月薪是600元至1000元。一个连营业执照都没有见过的公司法人代表,人们还能作何评介呢?
阎鹏山,在王成设立的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是个“傀儡”那自不必说,他的话更让人啼笑皆非。他说:“我实际上就是个王成的签字人,公司完全由王成控制。后来在公安机关我供述说公司是我自己的,那也完全是王成提前安排的,对公安机关说了谎。”最为可笑的是,阎鹏山说“有个什么业务叫做CCE的,是个啥意思,我也不知道,我连公司的报单室、业务室都没有进往过,还能懂个啥叫CCE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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