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记者接到多个读者电话,他们称有保险代理人向他们倾销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询问购买此类保险有无风险。对此,业内资深人士指出———
非法“境外保单”买不得
对深圳保险市场而言,“境外保单”并不是新鲜话题。多年来,深圳保险市场曾多次就非法“境外保单”的话题进行探讨,并采取积极措施给予严厉打击。今年3月,中国保监会也明确表态要严厉打击非法“境外保单”。
何谓“境外保单”?非法“境外保单”缘何屡禁不止?非法“境外保单”风险何在?记者采访了业内资深人士,揭开非法“境外保单”的层层面纱,让广大保险消费者认清非法“境外保单”的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境外保单”
“境外保单”,通常是指设立于香港、澳门的保险机构所签发的承保内地居民人寿保险的保单。之前,我们一般将其称为“地下保单”。
业内人士指出,“境外保单”包括正当与非法两种情形。
正当的“境外保单”是指内地居民到港澳地区旅游、探亲或从事商务活动期间,向设在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保险,投保和承保所有的行为都在当地完成,港澳地区保险公司为此签发的保单。
非法“境外保单”,指的是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的倾销职员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倾销职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港澳当地签发的保单。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违反了港澳当地保险监管的有关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保险中介职员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将被答应在内地展业,但应当受聘于内地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倾销内地保险公司的产品,不答应其在内地代理、销售港澳保险公司的业务。也就是说,非法“境外保单”在国内是被禁止的,也是被严厉打击的。
非法“境外保单”缘何屡禁不止
实在,近年来,各地保险监管部分均采取了积极举措,严厉打击非法“境外保单”。尤其是粤深保险监管部分,早在2002年11月,便与港澳监管机构举行四方联系会议。四方对严厉打击非法“境外保单”达成一致共叫。
在这样的形势下,非法“境外保单”缘何屡禁不止?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这类保险在内地有一定的市场,具体来说,购买者购买此类保险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保险人经商经常往来于内地和港澳之间,确实有购买这种保险保障的需求;第二种情况是以为境外保险公司的产品、服务、信用比境内保险公司更好,如看到有些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长期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比较高;第三种情况是极少数人想通过购买“境外保单”把不正当的收进、财产转移到境外。另一方面,销售这类保险的佣金对个别保险代理人极具***力,吸引着这些保险代理人倾销非法“境外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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