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境外保单”隐患无穷
购买非法“境外保单”,是否真如某些投保人所想的那样可以获得良好的服务、高额的回报呢?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地居民在内地购买非法“境外保单”可能带来利益受损及其他意想不到的风险。
其一,从保单利益看,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长期寿险保单,有的预定利率比境内保险公司的高,但其所收取的倾销用度、治理用度,一般也会比境内保险公司高。境内保险公司现在新发售的寿险保单,尽大多数是分红、投资连结和万能等新型产品,投保人实际得到的回报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固然不确定,但不一定就比“境外保单”低。
其二,从服务便利上看,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在内地没有设立正当营业机构,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办理保单批改(如受益人变更、地址变更、缴纳保费方式变更等)、申请保险赔款等,一般通过电话与倾销职员联系,很难保证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
此外,内地投保人缴纳保费后,也很难鉴别所收到的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这些对内地投保人都是不利的,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在河北、北京等地就曾发生过不法分子假冒倾销非法“境外保单”进行诈骗的案例。
其三,从法律关系上看,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投保人未到港澳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由,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假如没有特别的约定,由“境外保单”引发的争议可能无法适用内地的法律,当然就无法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与此同时,这位人士指出,国内保险业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非法“境外保单”,另一方面应加强对非法“境外保单”危害性的宣传,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努力缩短与保险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间隔,满足国内居民的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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