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单”风险很大
浙江保监局有关人士指出,地下保单的风险很多,首先香港保监局等当地监管机构规定,假如保单不是在香港或澳门当地签署,该保单则属无效。固然很多浙江人买地下保单都是往香港签单,但是投保人假如不能出具在港或在澳签单的证实,不仅保单无效,投保人还将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由于港澳与内地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理赔时依照港澳法律办理,内地各种证实材料未必会得到港澳法律认可,一旦发生纠纷,投保人还要聘请港澳律师,会带来高额本钱和诸多不便,投保人的利益极易受到伤害。
此外,由于内地法律对港澳保险公司无约束力,投人一旦与港澳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将无法得到内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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