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商务指南 > 诚信防骗 > 梅花鹿陷阱让农民血本无回(2)

梅花鹿陷阱让农民血本无回(2)

发表日期:2010-05-16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article_gg18

  在小小的乐塘村,像郑宗义这样受骗上当的养殖户还不止一家。村民戴国安2002年6月3日花5.7万元从国鹿公司买回3头梅花鹿(其中还包括国鹿公司自行设立的所谓保险)。“合同上写明养殖户两年能回本,否则公司给予赔偿。还保证按照1万元/公斤的价格回收鹿茸,这完全是欺骗!”戴国安现在欲哭无泪。

  湖南国鹿公司东窗事发后,农旺公司以及岳阳、常德等地类似的“企业”也开始出现同样的题目。据称发展联营养殖规模最大的公司之一湖南省湘潭市富民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刚开始还显得很坚挺。“公司的诚信没有题目。”富民公司董事长欧阳铁球胸脯拍得山响。为了稳住上门来讨债的养殖户,欧阳铁球在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区政府大门左侧的公司总部一楼大厅内摆下酒菜,“免费”招待养鹿户。

  但纸里究竟包不住火,按照合同约定,富民公司必须在今年8月回收养殖户价值80万元的鹿茸,11月份回收2000多万元的仔鹿。但公司到8月中旬连80万元的鹿茸款都“拿不出”,从湖北分公司挑唆来的15万元也只兑付给养殖户10万元。湘潭市公安机关办案职员告诉记者,从8月中旬开始,密切监视富民公司有关职员的警方决定对富民公司董事长欧阳铁球采取强制措施,清理公司账务。

  “据初步统计,富民公司仅在湖南发展的养殖户就达862户,收取的‘引种款’超过8000万元。这家公司还在湖北、江西、福建等省设有分公司,在当地发展养鹿户。”一位政法干部告诉记者。

  除了套取养殖户的金额一家比一家大外,这些打着“科技兴农”、“发展梅花鹿养殖带动农民致富”旗号的企业的“经营手法”如出一辙:以“零风险、高回报”的合同为诱饵,以高于市场价4至5倍的价格向农民兜售梅花鹿仔,将养殖户数千万元资金圈进囊中后,这些所谓“龙头企业”就撕毁合同,抽逃资金,将不少农民坑害得血本无回。

  炒种陷阱下梅花鹿成灾

  接到养殖户的集体上访投诉后,湖南省湘潭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由市委相关领导牵头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湖南国鹿公司发展的205户养殖户遍布全省,收取的所谓梅花鹿种苗押金款超过1700万元。”湘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文秋山接手案子一周后,就发现目前账面上“已经没钱了”的湖南国鹿公司是个巨大的资金黑洞。“拘留到案的公司股东冯述奇、韩布如、刘元辉、文丽等人原来多数是农民,除了30来户养殖户全部或部分兑现了本金外,尽大多数人的投资打了水漂。”

  湘潭县响水乡乐塘村养鹿户戴国安(左)正在向乡村两级干部抱怨,2002年6月她花5.7万元从湖南省国鹿产业发展公司买回三头梅花鹿后,发现公司“两年能回本,否则给与赔偿”的承诺是一场骗局。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

养生专题
策划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