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利的一面……
一、等价交换——可靠性
商品交换经历了从“物物交换”到“货币交换”的慢上进化历史。这段历史足以证实,货币“现结”的可靠性。
二、坚守诚信——安全性
实在,只要100%诚信,“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都完全符合“等价交换”原则。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失信,都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三、款到发货——易操纵性
这是由“货币”的通用性决定的,在买卖双方坚守诚信的前题下也要坚持“款到发货”。这是由于一旦工厂做完了订单而买方意外原因而取消订单,卖方是全部损失承受者,他的货如何能变回“货币”?!然而,假如是工厂出了意外题目做不出货来,可将货款退回。双方的损失最小。
总而言之,“诚信 款到发货”是最具效益性的交付方式。要不“款到发货”为何会成为国际惯例呢?难道我们这些做国内生意的中国商人们还不如那些“鬼子”们吗?!
这是最保障的措施了
俗话说商道如黑道呀,十个商人九个狡猾,不然老早的古代就不会有无***不商这个词语了出现,进了商场我才领略到这个无***不商的真正含义.
撞过一次板还真的得悟觉,感慨款到发货才是最保障呀!!!
B:弊的一面……
浅谈摩界‘先款后货’的操纵
当今,摩托车业内,商贸盛行‘先款后货’原则。可能源于生产企业,受某些商家‘不讲信用’伤害、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反过来亦然,也有‘无良’厂商,借势设套诈骗。
请关注下列现象。
浙江某地区盛产摩托车汽缸。大大小小的厂家,不乏滥竽充数者。有的自身无品牌、无实力-基本无从讲信用。经典楷模当属鼎峰汽缸厂。鼎峰可谓-欣欣然‘生财有道’。洽商合作时,会信誓旦旦吐‘信用’,货款得手后,就由不得对方了;也可能东拼西凑的发出货物,售后服务又成了纸上谈兵。以‘供不应求’为理由,‘吃余款、吞退货’,一千、两千的叫对方吃亏——谅对方想打官司也‘耗不起’时间——所以,竟可以屡屡得逞——一年也挣数以万计的钱财!姑称之为‘鼎峰现象’。看引起警觉、警惕。
商务操纵中,厂、商双方皆当——循‘做事先做人、看事先看人’精神稳妥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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