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哲学教授乔赛亚。罗伊斯指出了忠诚的三类表现,一类是忠诚于个体,即对某个人忠诚,比如忠诚于老板或太太;一类是对团体的忠诚,比如忠诚于某个组织;另一类是对一些原则的忠诚,比如信仰、思想或操守。这三类忠诚有时是合在一起的,比如你可能忠诚于某个组织里面的人,同时也忠诚于这个组织。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现,有时很难将这些合在一起的忠诚很好的区分开来。比如在民营企业中,有些人只是忠诚于老板,但是不忠诚于这个组织;在外资企业里面,员工通常只忠诚于企业这个组织,而对组织的最高领导,忠诚度较低。进一步的研究证实,对于组织的忠诚要比对于个体的忠诚稳定,对原则的忠诚又要比组织的忠诚稳定。
假如员工对组织有强烈的忠诚感,就会不自觉地表现三种倾向(我想这可能是“心理推拿”或“自我暗示”的结果):一是接受组织的目标和组织的共同价值观;二是渴看成为组织中的一分子,并以在其中为荣;三是愿意为组织付出更多努力与感情,即使在组织面临困难时也能不离不弃,共渡难关。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让在组织中的员工,从忠诚于组织的某个个体,上升到忠诚于组织,从而增加其稳定性,这在当今激剧动荡的贸易环境中,对组织来说具有很大的价值。
员工对组织的忠诚,首先来自于员工对组织的感情依附。大量研究表明,对组织有较强感情依附的员工具有较低的流失率和缺勤率,并具有较强的工作动力。那么,如何才能进步员工对组织的感情依附呢?以下五点,对员工进步对组织的感情依附有很大的帮助。
1.让所有的员工有使命感
使命感,就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以及这样做的意义。一个组织的存在,并不仅仅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假如组织存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自身的生存,那么这个组织的存在对社会就没有多大价值了。比如,一个企业的存在,尽对不能仅仅以赚钱为唯一目标。除了赚钱之外,企业还应该服务社会、创造文化、提供就业机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给消费者。这些都是企业应该具有的目标,也可以说是企业的使命。一个企业假如从治理层到普通员工都能形成这样的使命感,那么这个企业终极一定会有很大的发展。仔细研究那些世界著名企业,我们会发现,任何一家企业都不是以赢利为自己的最高使命,它们大多以服务社会、造福人类、改变生活之类的崇高使命作为自己企业文化的核心。
使命感并不仅仅是组织的事情。企业的所有事情终极都要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使命感也是如此。只有当员工的认同并且从行为上体现了组织的使命,这时组织的使命感才真正得到了有效地贯彻。使命感是员工前进的永恒动力。工作尽对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工具,即使是一份非常普通的工作,也是社会运转所不能缺少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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