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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从穷困潦倒到亿万富豪(6)

发表日期:2009-10-24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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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英国、美国、加拿大及香港地产商都是整幢房屋出售的,由一个公司拥有整幢地产楼宇,非有巨额资金,很难购买,因而房屋不易脱手。过往美国华侨喜欢在九龙深水bu一带购置物业,作为祖业传给子孙收租。从买地、规划、建楼,以至收租,资金周转期很长。霍英东当时是向银行贷款建楼的,要付一分多利息,假如建成了才卖,人家不买,利息承担不起,自己只好“跳楼”。他于是一改过往的作法,将房地产产业化,兴建住宅、写字楼、商场综合大厦,分层、分单元出售,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这分层预售“楼花”和分期付款的经营方式在当时确是个大突破,此法大受买家欢迎。

  当时引导买主察看楼宇的人都是有名的“负气佬”,他们对卖主很不耐烦,由于反复带人上高层楼宇先容房舍情况,一天不知上下多少次,又往往十居其九生意斟不成,徒劳往返。霍英东有鉴于此,编印了小册子,对楼宇情况以及有关出售楼宇新措施广为宣传,便于买家了解,这在当时也是创举,收到良好效果。

  霍英东精打细算,他算过一笔帐:那时租楼要交顶手费,一般一个单元7000元。一座楼假如以六层计,位置高,价钱可便宜些,一个单元才卖1.4万元,登广告预售,第一期交费7000元,余下7000元,每月缴交不到300元,两年可还清,与租屋无异。但买方却获得一个单元住房,是很合算的。所以广告一出,楼花很快便卖光了,实在楼房尚未开工。从建楼来说,比如建筑费需100万元,首期预支10%,只须先付10万元,以后在施工中分期付一定款数。楼房可卖二三百万元,净赚一二百万元。先收售价一半,这建楼用度早就解决了,资金周转很快。他收足定款后才动工,是万无一失的。但买方仍觉便宜,还是抢着买。往往认购之后,转手卖出,也有利可图。有人早上购个展位,下午转手卖出便赚了钱。这说明房地产业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把人们手上的钱都吸引到房地产业上来。

  他首先买进使馆大厦,卖了280万元,赚得不少。以后陆续兴建的楼宇,他带头“卖楼花”,一时地产商纷纷效尤,成为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经营特色。“卖楼花”加速楼宇的销售,加快资金回收,地产商易于张罗资金。那时一哄而起,全港都疯狂了似的,很多人卷进房地产业的旋风里。从1955年到1965年10年间,香港地产业蓬勃发展。

  香港楼房过往一般不超过四五层。1955年香港政府修订建筑条例,准许建高层,房地产业发展更加迅速。当时香港政府一个星期拍卖12幅地,连续拍卖3年。在这期间,霍英东建起了全港第一座最高的17层大厦,随后几年,大厦遍布港九。

  在他名下的60多间公司,大都经营房地产生意。他担任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会长,该会拥有会员300多名,经营香港7成以上房地产生意。目前香港很多富豪,大都是经营房地产发迹的。他的革新措施把香港房地产业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峰。就在当时他已预见到房地产业将有更大发展,提出“居者有其屋”的目标,目前在香港,这个目标已逐步实现了。他现在仍担任香港地产建设商会永久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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