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之所以也要讲信用,是由于他要进行生产、销售产品、赚取利润。假如他不讲信用,随意撕毁合同,那么,其他工人可能就不来他这里打工了。因此,信用之所以在市场经济中受到重视,不是由于别的,而是由于它具有使用价值,可以变成金钱,可以带来利润。否则,它就不会受到重视。
信用的各种内在矛盾本来也可以维持在一个适当的程度,但是,市场上商品竞争的激化往往促使这些矛盾成熟和爆发。比如,假如没有竞争、或竞争不激烈的话,那么,某些公司的假年报、某些个人的假文凭、某些产品的低质量等等,可能就不会暴露,或不会很快暴露,或即使暴露也不会引起轰动。正是由于市场上有竞争,有时甚至竞争激烈,所以,失信的题目才隐瞒不住了。于是,人们说:市场经济要讲信用,或者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等等。
难道失信的题目不正是在商品交换、在市场经济、彼此竞争中出现的吗?在原始社会,存在“失信”或“诚信”这类的题目吗?没有。这是由于人们还没有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活动,也没有盈利或赚钱这样的目的和观念。在计划经济的社会,出现过那么多的“三角债”、假冒伪劣产品或贪污***官员吗?也没有。这不是由于那时企业、官员和人们的道德水平“高”,而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还没有走到市场经济这个台阶上来。
笔者尽非赞美原始社会或计划经济,而是说明:只有在一个非私有制的、非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只有在信用不被当作商品交易的社会里面,诚信才能保持自身的同一,才能不产生分离。
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市场经济中诚信的远景了,也可以估计到各种反对和惩罚失信的措施的结果了:它们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敷衍了事的短期行为。说得更坦率一点:假如没有了失信,也就没有了诚信;假如没有了失信和诚信,也就没有了商品货币交易和市场经济。反过来说,市场经济固然需要诚信,同时也离不开失信。这就比如一部出色的戏剧,必须要有英雄人物,同时也要有反面人物一样:假如只有英雄人物,那么,他们就都不是英雄人物;假如只有反面人物,那么,他们也就都不是反面人物了。这个矛盾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因此,失信的存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所要求的。凡是有市场经济,就永远有贸易欺诈、撕毁合同、伪劣商品(包括***)、欠债不还、信用失灵等等失信行为。这才是题目的关键。
不过,我们可能在目前这个水平上就取消商品、货币和市场吗?当然不能。我们都经历过“乌托邦”的幻想时代,也都知道它曾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因此,我们也都知道:假如不经过市场经济,我们就无法到达那个理想的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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