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种: 郊区联建房
开发商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本钱,在市郊低价征地开发形成的商品房,这对购房资金短缺的居民来说,本应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由于个别开发商项目开发不规范,且治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设施严重缺乏,交通极其不便,却通过虚假广告,打着“低价”的幌子蒙骗购房者,这种“低价”,这种“便宜”,购房者是不应往捡的。
由于这些所谓的便宜房或没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或属于不规范开发,故一旦消费者购买了上述房屋,是得不到房地产权证的。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将来房产的回属及交易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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