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与政府的努力 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过程的高度风险和盈利普遍低下的原因,它们中有潜质的优秀分子发展壮大就遭碰到极大困难。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无法进行足够的融资推动自身规模扩展。市场经济下的贸易银行出于安全考虑,不情愿将贷款借予中小企业。在这种受到严重制约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催生了部分地区“地下银号”的出现。我国目前的财政能力又不足以像发达国家那样提供足够的政府补贴如建立风险基金、公众基金等来支持中小企业。而目前中国改革中重大的困难,如农村改革中产生的大量富余劳动力、公民收进差距等,都及其需要中小企业发挥重大作用。在此情况下,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努力。
1999年6月,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进行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试验,建立信用担保公司。
1999年底,央行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贸易银行对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体系给予积极配合,同时答应贸易银行在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可自行浮动利率。
而就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则为建立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市场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矗政府的这些努力,使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开始得到解决,但随着题目解决的深进,中国经济中的信用缺失和政府角色等深层次题目迅速暴露出来。
信用担保体系行动维艰 长期以来,老实取信就是国人用以自律的道德准则,但近些年,个人和企业信用缺失现象却愈演愈烈。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对这一现象做出过扼要概括:(1)履约率极低(2)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3)假冒伪劣满天飞(4)企业虚假表露,包装上市圈钱(5)“有偿新闻”、“虚假广告”、“虚假财务报表”、“黑嘴股市分析”(6)万亿元计的银行不良贷款(7)盗版猖獗。在这样信用败坏的市场环境下,加上法律法规的有待健全,蓬勃兴起的中小企业必然沾染了信用不良的风气,加上自身经营风险低下,更进一步降低了其信用度和偿债能力。
目前大部分信用担保公司由于政府的过多参与失往市场活力,对政府产生依靠性,将自身风险转嫁到政府头上,缺乏盈利能力,一旦政府政策或支持力度稍有波动,即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这样的担保公司只是政府职能部分披上市场外衣的化身,这样的信用担保也不可能真正解决风险控制与实现风险保障。
另外,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就风险责任的分配尚不能形成一致。担保公司与银行仍倾向于将大部分风险转移到政府这边,这样的谨慎行为实是由于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极度缺乏有效控制能力,找不到降低担保与借贷风险的方法。各政府部分信息的封闭和不透明,造成担保公司和银行倾向将政府做为一个参与者而不是架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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