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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火”生意骗子们也敢做!

发表日期:2010-05-16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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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晚,福建省福州市李先生临睡前收到一条短信:“本公司长期代办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军官证等各种证件,同时低价出售各种品牌走私的进口小汽车,另外本公司还出售各种***……王志”

  海峡都市报记者和“军火商”进行了接触。

  在电话中这个自称叫“王志”的“军火商”称“什么枪都有”,为了稳住对方,记者“预订”了两把手枪、一枝机枪,外加200发子弹,并答应下午与他确定交易地点。挂下电话前,王志“很认真”地叮嘱记者要留意安全,并交代最好是一个人来交易。

  按照约定,16日中午12时左右,记者再次拨通王志的电话。王志让记者带上钱,先到仓山邮政局,再给他打电话,见面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为防止“军火商”要求通过邮政储蓄汇款而自己不露面,记者没有往仓山邮政局,再次打电话给王志,说邮政局四周有***,要求临时把交易地点转移到三县洲大桥桥底。王志答应,还故作神秘地要记者拿份报纸,当成接头暗号。

  过了不久,记者托辞已经来到三县洲大桥桥底,要求王志赶紧前来交易。果然不出所料,“军火商”的尾巴露了出来。王志说,“按照我们公司的规定,我告诉你一个账号,你先汇1000元钱到该账号上,然后你再到我们说的一家超市货架上取枪……”考虑到对方的手机号码是外地的,汇款后实施抓捕有一定难度,记者便立即在电话里拆穿了对方的花招,王志承认这只是个骗局,随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据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一名警官先容,无论有没有贩卖军火,“军火商”的行为都已经触犯刑律。假如没有贩卖军火,属于诈骗行为。

  据他先容,最近一段时间,福建省公安部分已破获多起利用通讯工具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尽管以兜售军火为名实施诈骗还是首例,但作案手法不算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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