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题目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信用立法工作还比较滞后;第二是执法力度还不能够令人满足。根据2002年的一次全国性信用调查,有52.6%的人以为要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信用风险的治理措施,在所有的措施中排名第一。[5](2)强销售弱财务中国企业普遍具有强销售弱财务的特点,这个特点削弱了企业应有的信用治理职能,不利于建立起规范的、有效的企业信用风险治理体系。
(3)人治:过分依靠于企业家
我国企业有过分依靠于某一个人的特点,这个特点对于信用风险治理而言是十分不利的,由于这样的特点更进一步地强化了信用风险内源性的特征,使信用风险的治理变得更加的困难。
(4)没有可靠的治理决策依据
在我国,进行企业的信用风险治理时还会面临信用信息匮乏、可信性程度低的困难。尽管国内已经有不少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但是它们的规模和服务水平与国际信用服务机构相比还差得很远。缺乏可靠的信用信息,企业也就自然不能做出公道的信用治理决策,也就谈不上对信用风险实现有效的治理。
(5)缺乏有效的治理工具——信用风险转移工具的缺乏我国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十分匮乏,保理、信用保险、应收帐款证券化、信用衍生工具等业务都非常落后,没有这些工具,企业实际上无法在真正的意义上实现信用风险的转移、对冲和分担。
4、结语
信用风险是一种难以治理的风险,而且中国的企业要治理好信用风险还面临着更多的困难,然而,中国目前面临的最严重的风险恰恰就是信用风险,这就需要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努力,一起来寻找克服困难、解决题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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