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和营销领域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题目,必须依靠逻辑来解决——谈判!
无论你看过多少关于谈判的书籍,听过多少有关谈判的培训,参加过多少次谈判,你都必须承认:在谈判中,那些彬彬有理的,受人喜爱的家伙,都是做销售的;只有那些表现的象个强盗,甚至被人讨厌的人,才是做营销的;由于真正的营销谈判,既不是在书本上学会的,也不是在商学院里学会的,更不是在会议桌上学会的,而是在厨房里学会的,从出生开始,你每时每刻都在谈判。
有人说谈判是知识和努力的凝聚,是对勤劳和能干的人的一种报酬;也有人说谈判是人们为了改变关系而交换观点;美国谈判学会会长杰勒德甚至说,人类的谈判史与人类的文明史一样长。千万别把谈判想的太复杂,不然你穷尽一生,连谈判到底是什么也搞不清。对于营销来讲,谈判无非就是个讨论利益交换和分配的过程。
销售的逻辑总是过分的依靠谈判,他们总是想靠一次完美的谈判来解决所有题目。“把你们老总叫来,我要跟他好好谈一谈。”这是销售最常用的逻辑。那些企业的老总,总是很急切的问我,到底怎样才能提升他的销售职员的谈判技巧,由于他觉得自己的人总是在谈判中吃亏,这很不公平。营销的逻辑根本不依靠谈判的过程,只看重事实,而且营销的逻辑在谈判中从来不夸大公平,只夸大自己的决心和坚持让对方自己决定!
这道理很简单,假如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公平的标准,谈判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我觉得律师的例子最能说明题目,律师分为两种:一种是销售型的小律师,他们赚小钱;一种是营销型的大律师,他们赚大钱;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谈判方式不同:销售型的律师这样谈判:“请问我这个案子能赢吗?”“只要你聘请我就肯定能赢!”营销型的律师这样谈判:“请问我这个案子能赢吗?”“在我了解所有事实之前,无可奉告!”
假如是你,你会选择哪个律师呢?事实是:“肯定能赢”的承诺只会使销售型的律师失往生意;“无可奉告”显示的专业素养为营销型的律师赚来大钱。这就是谈判的真谛:你必须让对方相信,所有的决定都是他自己做的,而不是由于你的威逼或者利诱!
一切都由对方自己决定,如何体现自己的决心呢!有一个故事,假如想成为真正的营销谈判者,希看大家仔细品味:兄弟两个人为分蛋糕产生争执,哥哥说:“我是哥哥,个子大,能吃,我要大块。”弟弟说:“我是弟弟,我小,你应该让我,我要大块!”争执惊动了妈妈,妈妈不动声色,拿来一把刀,对哥哥说:“你是哥哥,你来切蛋糕。”对弟弟说:“你是弟弟,哥哥切好的蛋糕你先挑。”这时候好戏来了,哥哥颤抖着手切蛋糕,恐怕切歪了;弟弟眼睛瞪的大大,恐怕看不准选错,但结果是两个人都很开心!更重要的是:妈妈和兄弟两个,都希看得到这个开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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