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节能目标,《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相继出台,涉及83条具体条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作为基层的节能工作者,面对严重的节能形势,如何把握方向、捉住重点、狠抓落实,很值得探讨。根据能源的属性和消费特点,不管是过往、现在还是未来,作者以为节能工作都应该牢牢捉住以下“四个核心”:
核心一:“进步能效”,就是要进步用能产品的能源转换效率。
能源为人类所使用,必须通过技术设备才能实现,如电能通过各种电器设备、油品通过内燃机、煤炭通过产业锅炉、液化石油气通过燃气灶等。因此,各种耗能设备的能源转换效率高低,是评判设备节能与否的关键指标;各国节能产品使用比例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节能与否的关键指标。不断进步用能产品的能源转换效率,加强推广使用高能效、低能耗产品,逐步淘汰各种低能效、高能耗产品,是节能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各国的经验表明,要大幅度、大面积进步各种用能产品的能效,需要国家出台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低于标准的产品不能生产和销售,先进标准的产品(节能产品)要给予财税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并且标准本身要持续不断进步,同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需要严格的执法监视来保证。
进步用能产品的能效,是发达国家开展节能的普遍做法。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题目在于:一是大部分的用能产品没有强制性的能效标准、或标准比较落后(我国目前共发布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仅20多项);二是没有相应的法规制度保证能效标准中的强制性能效限定值的有效实施,没有执法、没有处罚,现有标准未得到很好的执行;三是没有财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节能产品的使用与推广乏力。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世界第二,且产业能耗居主导地位(占70%),我国各种用能产品繁多,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产品能效普遍低下(如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家用空调多为5级),进步用能产品能效的工作任重道远。当然,现有设备的更新换代有一个周期题目,大幅度进步用能产品能效有一个过程,总之,从长远来讲,“进步能效”是节能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所在。
核心二:“降低能耗”,就是要降低各种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能耗。
假如把各种用能产品的能源转换效率都大幅度提上往了,是不是节能工作就大功告成了呢?也不是,由于即使是使用能效最高的用能产品,不同的治理水平、不同的生产工艺,其产品(或服务)的单位能耗也不同。如各种条件都一样的酒店,假如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分别为24℃和26℃,则提供同样的服务,空调能耗至少相差10%;同样的建筑物,节能建筑比不节能建筑在采热或空调能耗上低50%;同样是钢铁企业,大型联合钢铁企业与小钢厂相比,吨钢能耗就小得多。降低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能耗,同样需要国家出台强制性的产品(或服务)生产能耗标准(如吨钢产品综合能耗、新建建筑节能50%等),并辅之以严格的执法来保证贯彻落实(高能耗产品生产能耗标准,应成为国家关停“五小”企业的依据所在)。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