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介公司骗取押金的方式五花八门,租客为防骗最好在合同中明确押金交退条件。
●中介公司通过找“房托儿”扮假房东,在合同中误导客户等伎俩变相诈取押金
●律师建议,在合同中应对押金退还条件严格细分,并保存好押金凭证以防患未然
记者近日陆续接到一些有关中介公司不退押金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看房押金和租赁押金两个方面。据北京市律师界人士先容,目前租客支付给中介公司的各类押金普遍很难完整取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租客法律及契约意识淡薄,面对中介公司处心积虑设置的陷阱,一般很难应付。而若诉诸法律,维权本钱又太高。专家建议,在缺乏更好的解决途径的情况下,只有强化合同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中介公司行骗。
案例:押金难索回
目前,客户被中介公司以各种不成立的理由拒退押金的事情屡有发生;有律师称,在其接触的纠纷中,多数属于中介公司的责任。
程小姐欲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在看了中介公司提供的一套房产的户型图和位置先容后,程小姐表示可以接受,并希看中介公司带她实地察看一下该房产。中介公司于是要求程小姐先支付1000元“诚意金”,以保证看房期间不再向其他人推荐该房产。
程小姐照做后随业务员前往看房,但看后发现该套居室卫生间墙体有裂缝,遂表示放弃,并希看能再看看其他房源。
由于一直没找到合意的屋子,程小姐要求退还押金,但中介公司却表示押金已交给第一个房产的房东,因程小姐当初答应要买这套房,所以一直没让其他有意向的客户看房,按规矩,押金要等屋子成交后再退还给程小姐。
程小姐多次催促,中介公司皆以多种理由推托,后来程小姐发现该房产居然已在装修,装修职员说屋子早已转手,程小姐生气地找中介公司理论,但中介公司矢口否认,并表示程小姐可以诉诸法律。由于律师费高达几千元,程小姐最后只好“哑巴吃黄连”,不了了之。
无独占偶,刘先生通过某大型经纪公司租了一套住宅房,押一付三,交完房屋租金以后,发现屋子热气不足,还漏水,便和中介公司交涉,但中介公司则表示这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刘先生没办法只好要求退房,并向中介公司索要押金,但中介公司直到现在仍拖着不给。
而杨先生的遭遇就更令人瞠目。杨先生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在魏公村租了一套两居室,因春节回老家晚付了几天租金,即被中介认定单方违约,要求其搬出,甚至乘杨先生不在时将其电脑搬走,以胁迫对方搬出,同时不退预支房租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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