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分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建委某负责人表示,对于押金题目,租客可首先选择规范的至公司以避免受骗,这些公司在市建委相关治理网站上有信息公布,假如被网上投诉,会受到相对严重的负面影响;其次可向消费者协会举报,或向各级工商部分寻求支持,也可向各区国土房管局举报。目前各区国土房管局都设有专门的接待部分。最后也可以付诸法律途径。
这位负责人还建议,业主到中介公司后,应先查看公司职员有无房地产经纪资质证。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注册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必须要有至少三个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评估师和三个持《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中介公司通常应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悬挂这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假如没有悬挂,客户有权要求其出示。其次,业主应尽量多接触几家中介公司,认真比较、精挑细选,仔细观察业务员的业务熟练度和服务素质。
海淀区工商所某负责人提示,假如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不还押金,又协商不成,租客可到法院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其返还押金,并要求其支付延迟退还押金的同期利息及因索要押金所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必要用度。袁前岭律师指出,假如想付诸法律,一定举出相应证据,如租房合同、退房日期、押金单据等,签好合同是关键所在。
骗术揭秘 十大骗术:招数不一以假乱真
记者从业界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流行的押金行骗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广告做诱饵
广告上说得有板有眼,完全合客户的心意,但等客户交了押金后,看到的屋子却与广告大相径庭。货不对板,但押金不退。
2.“房托儿”扮假
中介公司“大度”地将做托儿的“房东”的联系方式告诉租客,当然,租客永远找不到这个“房东”,或中介公司派业务员冒充房东与租客签下合同,然后又以各种理由不肯出租。
客户找到中介公司要求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订合同,房东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3.真假“房东”演戏
交了钱,住了两个月,有人上门来,称其才是屋子的主人,而那个所谓的“房东”正在外面躲债呢。
房东要收房,租客找中介,中介“吃惊”地回应,他对此一无所知,租金、押金早交给“房东”了。
4.合同玩“猫腻”
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的租房委托书中有一项条款颇有“用意”,即客户如与房东取得任何联系,即视为中介合同结束,押金回公司所有。这一条很轻易被租客忽视。中介公司之后会***租客与房东(是不是公司的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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