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之一:房地产不是大众产品,不宜进行大众媒体传播。从单一的房地产项目来看,无论其规模有多大,其针对的目标群体和所能供给的产品都只是相对的极少数,属于窄众产品。因此,从传播效率和资源利用上都不宜进行大众媒体传播,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品牌塑造和传播的难度,目前房产行业的主要传播媒体为当地较有影响的报纸,其次是地方性电视台作专题宣传广告。但这种传播方式具有很强的地方性,顶多只能树立地方品牌的形象,这对有志于进行越域甚至全国范围拓展的企业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央视由于其特有的权威性和覆盖率,是塑造和提升产品/企业品牌形象的最佳媒体,但对于房地产行业,至少现在还是可望而不可及。广告不宜做,但新闻却不可少,由于该行业系关民生国计,自然倍受政府民众的关注,也深受媒体的青睐,因此,优秀的企业可以用不但制造或参与新闻事件来增强自身的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这种借助新闻形式的宣传较之直接做广告,不但不需花大量的钱,而且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特点之二:产品个体独立性强,差异性大,不宜复制。由于房产项目作为个体有很强的独立性,项目之间的差异性也很大,不可能与其他行业产品一样实现工业化批量生产。只能是根据市场需求量“身”定做,而针对不同定位的项目是很难延续相同主题诉求,但又要保证企业品牌的一贯主张,这似乎在传播上造成一定的难度。要确保同一品牌形象能适应和函盖不同定位、不同诉求主题的产品项目,就必须将品牌升华为至情感和精神层面,同时要具备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外延空间。
特点之三:地域文化、人文风情存在较大差异。虽然一体化的现代文明正在淡化人们在地域上的观念差异,但房地产作为集生活方式、人文风情、地域特点、城市规划、购买能力为一体的独特产品,在政策导向和消费认知及个人喜好上还是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要结合当地文化、人文风情进行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从而减少越域拓展的难度,增强品牌在当地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特点之四:越域拓展,难以实现资源共享。由于用于“生产”房子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料——土地掌握在政府手里,土地作为稀缺资源成为各大房地产开发商竞争的关键。按理说既然土地已经商品化就应该遵循市场规律,但由于是国有资源,存在很大的政策行为和可操作空间,因此“公共关系”就成为房地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商业行为和资源。而一旦企业进行越域拓展,这种资源就难以实现共享,而需要重新开发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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