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分、产业主管部分、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保监局:
汽车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内容,对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保持汽车市场稳定增长,现就促进汽车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促进汽车销售
(一)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尽快修订《汽车品牌销售治理实施办法》,引导汽车流通业公道布局,鼓励汽车品牌销售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努力构建节约型汽车营销网络;推动建立同等***的工商关系,调动汽车供给商和品牌经销商两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汽车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促进汽车市场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进步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跨地区吞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做强做大。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健全网络,完善功能,加快创建自主服务品牌,在大型汽车交易市场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立和完善经销商代办机动车牌证制度,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鼓励购置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贯彻落实汽车消费税调整政策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的政策,引导汽车企业进步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保证相关商品货源充足,做到价格公然透明,防止以收取提车费等名目变相加价,确保消费者真正受益。
二、大力培育和规范二手车市场
(四)鼓励发展二手车流通。积极发展专业二手车经销企业,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等二手车置换业务,清理和取消各地对二手车经销方面不公道的限制,引导交易形式多样化,简化二手车交易手续,取消交易市场不公道的收费,降低交易本钱,促进二手车市场繁荣。
(五)提升交易质量和功能。建立全国性和重点地区的二手车市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施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以完善交易服务功能、建设信息服务系统为重点的技术改造,着力解决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题目,尽快形成二手车信息服务网络,保证车辆信息公然透明,增强消费者信心。
(六)切实改善市场消费环境。积极推广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抓紧制订《二手车流通企业设立条件》、《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等标准,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主体秩序和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交易欺诈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行业自律发展,引导企业老实取信、正当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